,赶紧坐起身子,道:好,传话说我请小姐稍等。
他利索换好衣服,洗漱过后走到正厅。
小初。
他靠着门边懒懒地站着,木门被倚得咯吱响。少年声线低低的很好听,一反冷冰冰的语调,难得带着些属于春日暖阳的味道。
常初二话不说把剑□□,淮宵一咯噔,这小丫头片子是来拼命的?
常初展颜一笑,一双杏眼溜圆,笑道:故炀走的时候,要我这几天督促着教你武术……你还是听他的吧?
原来如此,淮宵点点头,笑着看了常初,稍等,我去拿剑。
你有剑?常初抖抖袖口,疑惑得很:说,你什么时候有剑的?你不是不喜欢那些打打杀杀的么?
这,太子给我的。
说罢,淮宵声音涩涩的,突然情绪有些低落起来:不喜欢又怎样?这天下,强者生存,弱者灭亡,世事轮回如此,总得变强的。
你需要更强。
常初握着自家祖传佩剑,站在大厅中央,眨眨大眼睛,浅紫金边儿纱衫裹着她的身躯,手腕上的金铃铛叮当作响,前额发丝拂动一双描画烟雨的眉目。
她似乎懂,又似乎不懂这番境界。
第十一章
还是你们府上的果酱金糕好吃些。
常初双颊边泛着喜色,使得一张脸红彤彤的。
她伸筷夹了块糕点,坦白道:其实我今天来的目的主要是吃的。
坐在石凳上,一下一下帮忙拍去常初裙摆的灰,淮宵面无表情:不教我了?
常初和常尽从小在将军府打打杀杀,跟俩仇人相见则眼红,不共戴天似的。利刃一扔,飞腿一收,兄妹俩又蹦跶到一块儿去了。
常老将军总说,要让着妹妹,常尽总是不听。
说实话常初的功力不比常尽差,但难免是个女孩儿力气小很多。
每次常尽把常初摇曳的裙摆用飞镖钉在树上,方故炀都一脸无奈地在常初的愤愤注视下,踹常尽好几脚以示站队。
天光倾泻下枝桠,碎碎落影铺到淮宵身上,在常初的角度望去,他的轮廓被轻柔地镀上一圈金色的光晕。
她手还握着银勺,敲碎了松花糕的酥软一角,盛了些许,送入口中。
嘴角微翘,却忍不住低下眉眼来。
蹭完了这顿糕点,提起裙摆站起身来走入院里,手摁着腰带往上提了提,露出一双滚着银边的缎面紫靴。
常初拔了自家佩剑插到落兵台上,左看看又挑挑,选了把龙刀枪。她撩起碎发扣到耳后,正色道:淮宵,你有底子吧。
有。淮宵在他们面前,一向很老实。
虽说常初平时不是个特爱折腾的人,但是折腾起来还真不是人。
我试试你。
说着,常初抽出那把小号龙刀枪,翻身就给淮宵刺过去。那刀枪虽小,但柄上装着大剑之刃,枪头呈箭,怕是比杀牛的牛刀还得劲。加上常初自小习武的那身手,是迅如闪电,疾如星驰。
淮宵倒是也不废话,拔出方故炀给他的那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