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百人队了。阿达挑了麾下战力最强的一个百人队,拉着百夫长细细叮嘱了一番,这才让他们过河。
敌人没有半渡而击,阿达松了一口气。
这百人队过河之后,纷纷跳下马儿,伫立在河边,就食、休息。
周小江转头对身旁几个连长道:“等会你们谁上!”
五个连长个个出声,都要打这头阵。
周小江左右看了看,最终还是定下,由王志坦带队先上。
剩下几个连长,都有些不满:“营长,你这也太偏心了,道士都上阵过一回了!”
周小江眼睛一瞪:“你们谁打得过道士,我就让谁打头阵。”
以王志坦的武功,这一营之中,也就只有周小江或许能胜过他。听到要跟王志坦单挑,这几人都不做声了,只是看着神情仍是有些不服气的。
周小江叹了口气:“道士武功高,他打头阵,怎么也能少死几个兄弟。”
这几人听了这话,都回味过来,纷纷转了口风。
“道士,下手狠点。”
“道士,可别心慈手软。”
“道士,可别阴沟里翻了船,让老子来救。”
王志坦呵呵一笑:“哥几个放心,准叫他们有来无回。”说完,他点齐麾下两个排,让他们准备参战。
随后,王志坦跃下马背,盘坐于地,将长枪搁于双膝之上,开始闭目养神。
半个时辰之后,乞颜部的百夫长自觉休息够了,便下令全军上马,开始备战。
王志坦睁开双目站起身来,将枪头用衣襟擦了擦,然后跃上马背,带着出战的两个排的战士,开始列阵。
乞颜部的百人队,率先列好阵势,便开始冲锋过来。
王志坦大骂一声:“卑鄙!”
他回头看了看身后状况,估摸着等己方阵型排列完好之后,再行冲锋,只怕马速提不上去要吃大亏。
王志鹏心念一转,默数五个数后,把长枪一指,大喊一声:“冲锋!”
骑兵冲锋,都是列锋矢阵。王志坦这边箭头早已布好,后面的战士只需跟上队列,便能边跑边布阵。
王志坦控着马速,不让马儿一下跑的太快,估摸着双方隔着一百二十步时,他大喝一声:“开弓!”
“出箭!”
乞颜部那边领军之人,听到王志坦的喊出箭时,心里还有几分窃喜。骑兵弓箭的射程,一般在八十到一百步。而对手在一百步外就张弓出箭,显然是经验不足啊。
但两个呼吸之后,黑压压的箭雨到了头顶时,他心中生出无限的惊恐来。
这名百夫长冲锋在前,被箭雨招呼的也是最多。他在间不容发之时,还把身子一伏,试图躲开。
但人躲开了,马儿躲不开。他座下马儿身中七八箭,痛的人力起来,将他摔落下马,生死不知。
乞颜部的战士们,也纷纷出箭还击。
但战场之上,永远是先发制人。更何况,王志坦能下令在一百二十步处开弓出箭,最大的原因,乃是他们这支斥候军用的都是一石弓,较乞颜部的普通弓箭,在射程上胜过至少一筹。
几轮箭雨过后,乞颜部的百人队,倒下了近半人马。
而王志坦这边,只折了十来个人。
更为糟糕的是,乞颜部因为前阵被射杀的人马太多,原本的锋矢阵势已经彻底散乱。
王志坦大吼一声:“杀!”,他长枪舞动,将身前三个敌人,尽数笼罩。
十个呼吸之后,王志坦杀穿敌阵。他回身一看,敌军所剩已经不多,基本上都陷入己方战士的包围当中。
乞颜部百人队尽墨,王志坦带的两个排,折了十六个战士。
比起十人小队的对战,这一场百人对战,白马城一方堪称完胜。王志坦个人的勇武,固然是获胜原因之一。但王志坦自己知自家事,他的武功在战场上,还远远称不上纵横无敌。
这场百人团战,白马城大胜的取胜基石,在于装备:弓箭更强,刀枪更利,甲胄更全。
小规模的拼杀,更多依赖个人的勇武,但随着人数越多,在战士和马匹素质相差不大的情况下,装备更强的一方,能不断累积胜势。
阿达隔河相望,无奈的叹了口气,对先前几个求战的百夫长道:“还要打吗?”
几个百夫长都摇头不语,装备的差距,实在无法弥补,何必让弟兄们白白送死呢。
阿达终于松了一口气,损兵折将不打紧,没伤了筋骨,能完成大汗交代的任务便可。他跳下马儿,将这两日的状况,写在一个小纸条上,然后打了个唿哨。
半空之中,一只鹞鹰盘旋而下,落到阿达的肩头。
阿达将纸条小心翼翼的放入鹞鹰脚上的一个小套筒之中,给它喂了几块肉干,然后拍了拍鹞鹰的脑袋,指了指西边。
鹞鹰扑腾了几下翅膀,腾空飞起,往西边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