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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匠-第3部分(1/2)

作者:幽兰小宇

    两缯发,点缀胸前。“以后,我去当铺上工前,都先过来帮你梳头。”

    “太好了。”严尽欢求之不得。

    朱子夜在窗外,怔然看着。看着秦关在笑,看着严尽欢在笑。看着秦关小心翼翼,如待珍宝一般地轻扶严尽欢,让她在铜镜前转圈检视打扮过后的成效。

    看着秦关表情柔和,看着秦关轻声细语,看着秦关……

    “……原来他喜欢欢欢呀……”她喃喃低语,感觉好意外,又彷佛这是理所当然之事。欢欢那么美,谁不喜欢吶?虽然现在她仍小,不用三四年,她就会美得惊人吧。忍不住偷偷帮秦关和严尽欢计算年纪差别,还好嘛,才差十岁,等欢欢十六岁,秦关也不过才二十六,刚刚好耶,但欢欢二十七岁时,秦关就三十七了耶!老牛吃嫩草嘛,改天要糗糗他才行。

    真的是……

    好寂寞哦。

    这打击,比她十一岁时惊觉小黑是条公狗,永远生不出小幼犬来送给秦关的失望还要更大。

    她没想过有朝一日,她的好哥儿身旁会有另一个人陪,男人向来重色轻友,以后她找他骑马逛大街,他一定都会拒绝她,毕竟,陪情人比陪哥儿们来得要紧许多。这种突然领悟的寂寞感,教她无所适从。这些年来,她太缠他了,在牧场,每晚花一个多时辰写信给他,密密麻麻写满她几日遇见的种种事情,他虽不在身边,却是她最常“说话”的对象;在严家当铺里,她同谁都处得好,在与众人寒暄打闹过后,她还是会溜回他身边,陪伴着他。

    正因为太缠,一想到以后失去可以缠他的权利,心里竟然微微发酸起来。

    朱子夜来时的气焰化为灰烬,失落,快将她淹没。

    儿时玩伴鲁蛋,有了茶花没了朋友,都不会让她如此沮丧……

    呀,她和鲁蛋的交情没有秦关来得深,秦关是好哥儿们嘛。

    她垮着脸,瞟见秦关在替严尽欢戴耳坠,耳坠是一串小巧鲜红的碎玉,不知怎地,她叹口气,叹完,自己还一头雾水,不明白自己在长吁短叹什么。

    秦关爱欢欢吶……

    唉。

    朱子夜龟步踱出园子,心情一整个复杂,走着走着,走到马厩,暴暴嘶叫声把她的神智唤回来。

    “暴暴……”她揽着牠的马脖子,用脸颊磨赠牠,闷闷道:“跟你说哦……关哥喜欢的人是欢欢……一定是的,你都不知道他有多认真专注在帮欢欢梳头,他花费的时间,都足以料理完五十个朱子夜……”她现在只剩暴暴能听她说话。

    “怫怫佛。”暴暴哪里听得懂人话。

    “友情比不上爱情,你看,他只记得帮欢欢打扮,连和我们两个约好的事都给忘了。”

    “怫怫怫。”暴暴只觉得奇怪,为什么今天还没带牠出去遛遛。

    朱子夜静默片刻,胡乱揉去眼里的蒙雾和刺痛。

    以往她心情不好,就会骑着暴暴,让清风吹散沉重的坏情绪,今天,比照办理。

    她牵出暴暴,利落上马,强打起精神。

    “算了,咱们两个自己去遛达遛达,别理那个臭哥儿们!”缰绳一扯,暴暴兴奋扬蹄,快步奔驰出府。

    “朱朱!等一下!”终于见到朱子夜身影的小纱猛挥手想斓人,朱子夜和暴暴早已跑得只剩远处一个小黑点,以及满地尘土飞扬,徒留小纱跺脚。

    马蹄跶跶蹬着,盖掉身后所有声响,朱子夜的耳里,仅存轰轰作响的打击余威。

    暴暴拐过街角,十分熟稔跑往目的地,那片几年来不曾改变的翠绿大草地,牠已经不会再迷途了。

    牠跑得急,是因为爱玩的雀跃;她策马策得急,是因为她根本没专心在察觉自己马鞭甩得多急,只想着远离严家当铺。她此时真的无法整理好思绪去面对秦关和严尽欢,她甚至不确定自己要如何对秦关及严尽欢露出笑容。突地,街角窜出一只花猫,惊吓到暴暴,牠慌乱踢蹄,马背上的朱子夜却一时分心,来不及捉紧缰绳,被震落马下!

    古今中外,死于马脚下之人,不计其数,没死也残的数字,更加惊人,今日,要再添一条!姓朱,名子夜。

    她紧闭双眸,等待重重摔到地砖上,等待暴暴的马蹄落下,踩断她整排肋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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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毋须一副等着领死的表情。”

    耳边,有人笑着这么说,而她的腰带一收紧,被人一把捞起,躁动的暴暴也被扯回缰绳,轻抚马脸,慌张受惊的喷吐鼻息,缓缓平静下来。

    她确定身上没有感受到任何痛楚,暴暴的大马蹄,稳稳当当踩在砖块地上,没深深陷在她的胸口……她慢慢张开眼,先从右眼缝偷瞄,看见一袭衔纹衣袍,是漂亮的亮褐色,她印象中,早上才见过……

    视线再上扬,完全看清楚将她自马蹄下救出的容颜。

    公孙谦。

    第3章(2)

    都过了晚膳时间,朱子夜仍没有回来。秦关从小纱口中得知她骑了暴暴出去,脸上表情相当的乌云密布,而小纱更向他道歉,她没能及时将他的交代转达给朱子夜。看来,她是在同他呕气吧,气他失约。

    依他对她的认识,就算是带着怒气去遛马,等她跨过门坎回来,一定也会挂满微笑,云淡风清,不会气太久。

    秦关替她留了些饭菜,灶上温着汤,今天饭桌上一人一根的酥炸鸡腿,他将自己那一份留给她,当作赔罪,他知道,那是她爱吃的食物,多吃到一根,她会乐上整晚。

    他自己尚未用餐,想等她一块儿吃。

    戌时,她终于回来了,一脸嘻嘻笑,白牙招摇显露出来,看来半点怒气也不剩,手里油腻腻捉着蜜汁烤鸡腿,连袂与公孙谦回到后堂大厅,两人有说有笑,讨论方才吃饭的那家饭馆菜色真不错,正因为食物可口,公孙谦见她爱吃鸡腿,便嘱咐店家为她外带打包一只。

    “谦哥,你答应过我要泡一壶茶给我喝,消消油腻。”朱子夜挨在公孙谦身旁,仰头觎他,她眼眸中点缀着欣喜神色,使得眸光变得灿亮,双颊红通通,像扑了胭脂般的好看。

    “那当然,我现在去泡,你稍等。”公孙谦没踏进大厅,直接转身去厨房烧水。朱子夜咬口甜嫩腿肉,看见秦关坐在厅内一角,好脾气的她,本来应该是蹦蹦跳跳跑过去,和他一笑泯恩仇,但一想到他与欢欢那幕,她也不懂为什么自己还是有气。

    她明明很喜欢严尽欢这个表妹,明明很喜欢秦关这个好哥儿们,怎么两个她喜欢的人凑在一块儿,却让她无法喜欢加两倍?

    这种心情是陌生的。

    幸好,现在秦关是单独一个人,在她喜欢的范围内,所以,她仍是走近他。

    “用过膳了吗?”秦关先开口,关心她的肚皮问题。“若还没,厨房里!”

    看见她挥扬手中烤得金黄油亮的大鸡腿时,他知道答案了。

    朱子夜在等他先跟她道歉,至少,得为他的失约说句对不住吧?

    等呀等,没等到,等到他的下一句!

    “你怎么会和谦哥一道回来?”

    她想装一下冷酷,让他知道她是有性子的人,不是每回都会快快遗忘掉不顺心不快乐之事的少根筋。不过,她的冷酷大概只维持了三次吸气吐气,够短了吧?

    “就我『自己一个人』骑暴暴去遛遛时,巧遇上他。”她非常刻意强调那五个字,说完,得意自己有报到一点点老鼠冤,口吻才开始转为喜悦,“刚好谦哥带了些流当品去谈生意,我闲着也是闲着,就同他去见识见识。他谈完,差不多该是吃饭时间,加上卖掉几件流当品,入帐几百两,谦哥就请我大吃一顿啰。”献宝似地又摇摇烤鸡腿,要是秦关开口,她可以割爱给他半只。

    “我不是故意失约,我有托小纱告诉你一声。”听出她语意里的埋怨,秦关解释道。

    “我从头到尾都没有遇见小纱。”谁知道他是不是临时编来的脱罪之词,和小纱一起串供!

    “朱朱,你也知道小当家最近心情低落,难得她会打起精神想梳整外表,所以!”

    “谦哥人好好哦!”完全不想听见他口中提到严尽欢怎么样又怎么样,朱子夜几乎是跳起来冲喉吼出来,以音量压胜他,“一路上陪着我说话,怕我无聊啦怕我闷啦,买东西给我吃,还怕我又摔下马……”

    “又?”他捕捉到这个字眼。

    呀,露馅。她本来不想让他知道这事儿,不想讨骂挨,秦关平时沉默归沉默,数落起她来也是能嚼哩啪啦。

    “朱子夜,你摔马?”秦关声音一沉,面容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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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见他探手要捉她,检查摔着了哪里,她连忙改口:“不算啦!我连地都没沾到,谦哥就出手救我,把我拎到他的马背上,不然我现在哪有命在这里大啖烤鸡腿?早就躺平在木板上,等着你们拿一碗白饭和鸡腿在我脚尾拜了,好吗?”

    “你怎么如此不当心!你忘掉以前摔马那一回,差点害你变成残废吗?”因为担心,他的语气无法平和。

    “你这么凶干嘛?我又不是自己爱摔马!谁这么无聊拿生命开玩笑?”

    “你一定是在马背上发呆!”每回摔马的理由都一样!不是发呆就是不专心,再不然则是让身旁景物勾住目光,忽略安全。

    猜对。

    朱子夜涨红脸,正要反驳,公孙谦端着热茗款款步来。

    “在外头就听见你们对吠的声音,吵架了?”

    秦关静默,朱子夜扁嘴,没人回他,他不以为意,为三人斟茶,一人一杯。

    “我才没跟他吵哩,是他在骂我。”朱子夜向公孙谦告状,看起来就是想拉拢公孙谦站在自己这边,一起对抗秦关。

    哼,对欢欢吴侬软语,对她就怒目横眉,不公平!

    “你关哥不会胡乱骂人。”与秦关自小一块儿长大的公孙谦,深谙自己兄弟的个性,若说夏侯武威或尉迟义会骂人,他信,但这罪名扣在秦关身上,不可能。秦关平日寡言,想引他说话,就得自己先抛出问题给秦关接,否则秦关可以一整天不用开口。

    “他就是会胡乱骂我。”只对欢欢慈眉善目,声音多软多轻,多怕嗓门大一点点就会吓坏欢欢似的。“而且骂得很顺口,连换气都不用。我印象中,他总是凶巴巴的,很少笑,看见我来严家当铺,他也没有很开心呀!”

    公孙谦以扇柄轻抵她的唇,阻止她往下说。

    “吵架没好话,你别说了,省得说得自己不痛快,也伤了人。”狠话,如双面刃,说者事后懊恼无比,却无法将一字一句咽回肚里去;听者心里难过,两败俱伤。

    “……好嘛。”

    出乎秦关意料,公孙谦短短淡淡几句,便让朱子夜乖乖听话,柔顺得像小绵羊,安静坐下来喝她向来不爱的苦甘茗茶。

    不安,萦绕在秦关心口。

    刚刚我看见谦哥对付上门闹事的混蛋,好帅呢!

    我觉得谦哥光是站在当铺大厅,就让人好放心。像谦哥这么出色的孩子,为什么他爹娘拾得卖掉他?我要是他娘,疼都来不及了呢。为什么谦哥变成流当品之后没能卖出去?我要是带银两上门的客人,我就会买他。

    你卖相不好啦!又不会说好听话,又问,又没有付谦哥好看,又没有谦哥厉害,又没有谦哥爱笑!

    谦哥人好好哦!一路上陪着我说话,怕我无聊啦怕我问啦,买东西给我吃,还怕我又摔下马……

    她不曾,在他面前,提及另一个男人的名,如此频繁、如此滔滔不绝、如此赞不绝口,如此……雀跃开心。

    以前,她三句不离“关哥”,今天,他还没从她口中听见她叫他“关哥”他被取而代之?

    秦关木然啜饮热茗,茶汤下肚,未进食的腹腔缓缓疼了起来,他忘了自己空着腹,喝下清冽解腻的茶,自然伤胃。

    又或者,在疼着的,并不是胃……

    第4章(1)

    昨夜并没有不欢而散。至少,朱子夜和公孙谦之后转往凉亭赏月,聊得很开心,默默退开的秦关,如她所愿地不与她吵嘴,不成为她印象中,总是凶巴巴骂她的家伙。秦关过了五更仍无法成眠,决定起身燃烛,做些可以分心的事,却一连做坏三条银饰平安锁,更错把一只名贵的流当金镯给熔掉……心神不宁,多做多错,不如不做不错,秦关放弃再弄砸第五件饰品,干脆坐定不动,睁着眼,平窗口外仍灰蒙的晨。

    肢体是空闲下来了,脑子仍是忙碌不堪,想着看见朱子夜与公孙谦连袂出现于眼前的怪异感受。

    老实说,就算朱子夜真的认为公孙谦很好,也不过是件小事,公孙谦确实值得那些赞扬,无论是相貌、人品、性格、能力,皆属上上选的出色,他打从、心里敬佩公孙谦,视他如兄。

    朱子夜算是公孙谦自小看大的小丫头,两人有好交情亦相当正常,他又何必庸人自扰,以为迟钝的她会突然开窍去了解什么叫“爱”?她仍是株含着花蕾的小花,尚未为谁艳红了瓣色、尚未为谁挣脱了萼的束缚,她离爱情还嫌早了一些,再过几年,等她足以明了情爱为何物时,他才决定送上他为她量身订做的整套珠贝首饰!这些年来,一点一滴累积了耳饰、指环、手炼、颈饰、珠花,全以她最爱的白色珠贝为主,他甚至在钻研制作出类似捕兽夹的饰物,当然不能像捕兽夹具有杀伤力,而是咬合力不差又点缀了雪白珠子的虎口夹,方便不会用钗子绾发的她,可以轻松左右捉两缯长发再夹紧,便是漂亮的发型―亲自上朱家牧场,向朱老爹提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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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想娶她,从几年前,便开始产生的念头。

    兴许,她乍听之下,会惊讶地合不上嘴儿,更或许,朱老爹会比她更加惊吓,原来野女儿也是有人想爱的,说不定,朱老爹会问他,是否需要双手奉上几千只羊当嫁妆才不会亏待他。

    兴许,她会大声嚷嚷:我们是哥儿们,怎么可以婚配,那是乱囵!

    他会让她知道,哥儿们这三个字,不是像她与他这样当的。

    哥儿们不会魂牵梦萦、哥儿们不会无话不谈、哥儿们不会乐见对方眼中出现了第三个人。

    他没有当过她是哥儿们,那是给了欧阳妅意和严尽欢的感情,绝不是给朱子夜的。秦关正放宽了心,便瞧见朱子夜托着满满一大碗的鸡丝粥及几碟配菜,步伐轻快地朝他这儿而来。她就是这样一个率真女孩,几乎没有隔夜仇,说她迟钝也好,说她反应慢也罢,甚至说她有点粗性子也可以,她不兴冷战那回事,不爱生闷气,伤害她自己的身体,昨天和他有些不愉快,今早便全数抛在脑后,带了早膳来求和。

    这也是教他很喜爱她的一点。

    “关哥。”好眼力的她,远远就透过窗,看见秦关坐在桌旁。

    秦关在窗边接过沉沉的膳食,朱子夜嫌麻烦地舍大门而直接跳窗进来,秦关本想数落她几句,但随即忆起她的埋怨,说他老是板脸骂她,他很识趣地闭嘴不啰峻,只让“早”这个字从喉里滚出。

    “你昨天晚膳没吃耶,来来来,我盛了好多鸡丝粥,你快吃。”她一进屋,托盘里的大粥盅捧到他面前,再送上调羹一支。

    “你怎么知道我……”没吃晚膳?

    “谦哥说的呀。谦哥说,他去厨房泡茶时,看见灶边留有两人份的饭菜,灶上还有一锅温汤,猜想是你帮我留的,而且你应该准备陪我一块儿吃,对不?”朱子夜很坦白,并不是她太细心去发现秦关的体贴,昨天依然气着秦关―不知是气他失约,还是气他爱欢欢,抑或是气他好好一句话不肯慢慢说就先用骂的―总之她气嘟嘟的,和公孙谦喝了几杯茶,只觉得苦,完全感受不到甘味,它们根本没法子烧熄她的火气。那时,公孙谦彷佛想到了什么,才道出他在厨房灶上看见的猜测。她以为公孙谦是想帮秦关说话,撒了小谎,虽然她听秦关说过关于公孙谦“实话实说”的怪癖,还不曾亲眼见识过。

    于是,她跑一趟厨房,果真看见了饭菜。

    别说是气,连个屁也没剩了好吗?

    要不是看见秦关房里的烛火已熄,她真的会半夜三更拉他起床吃宵夜。

    即使肚子很撑,装满了饭馆的美食没消化,她仍是一口一口吃光饭菜,凉掉的酥炸鸡腿啃得干干净净,她才不要浪费好哥儿们的心意,然后再赶着最早的清晨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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