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没有见面了,上次见元亨,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呢。”施耐庵说道。
“学生先告退了。”罗贯中说道。
“什么学生不学生的,我们两人既是师生,又是诤友,我们一起吃饭,吃了饭,再共同去大营。”施耐庵说道。
茅草房虽然小,也是布置得井井有条,中室是书房,西室会客厅,东室是卧室。施耐庵撩起西室的帘子:“请!”
走进会客厅,中间是一张大桌子,几把太师椅,皆是上好檀木,虽然久不做官,但是在乡间教书种田,也算是小康之家。
两侧墙上,挂着几幅墨宝,苍劲有力,只可惜是草书,张阳瞄了一眼,没有看懂,也不敢多看,省得让这两个书生看到自己如此感兴趣,要是来一句,点评一下吧,那自己只能钻到桌子下面去了。
分主次坐定,施耐庵是这里的主人,理应上座,但是他已经投效了张阳,张阳是他的主公,两人推脱了一番,还是张阳坐了上座。
申氏很快就端上了两碟小菜,烫了热酒,每人倒了一杯。
“今日能够得施先生相助,乃我张士诚之福,在这里,借着这杯薄酒,敬施先生一杯。”张阳说道。
“主公这么说,就折煞耐庵了,我本一介布衣,能够得主公赏识,今后愿为了主公的宏图霸业,肝脑涂地。”施耐庵说道。
一杯火辣辣的热酒下了肚,顿时,腾起了一股热气,在这个有些冷清的冬季,守着一个小火炉,煮酒论英雄,也算是人生一大快事。
申氏手脚利落,很快,一只冒着热气的鸡,就端上了桌面。
张阳突然心中一动:“施先生,如今我已经打下了兴化东面的盐场,整个兴化的东部,都已经插上了我张士诚的大旗,接下来,我该进攻什么地方?”
“若依耐庵看来,下一步,该当攻打泰州城。”施耐庵说道。
?卞元亨眉头一皱,表哥是自己推荐来的,虽然表哥曾经中过进士,可是他现在只是个乡儒,见识怎么如此肤浅?攻打泰州?现在已经占领了兴化东面的地盘,得胜湖离兴化,只有十几里地的水路,下一步,当然是攻打兴化城了,兴化是个小城,守卫估计很少,再加上义军节节胜利,攻打兴化,简直不费吹灰之力,接着再攻打高邮,宝应,将整个高邮府收入囊中。可是表哥放着近处的兴化城不打,偏偏要去攻打什么泰州城?
张阳却是眼前一亮:“说下去。”
“兵者,诡道也,攻其不备,出其不意。如今主公已经占领了兴化东面的土地,在这里,均田地,百姓们肯定会非常支持。军队的规模,会像滚雪球一样扩大,攻打兴化,再打高邮,都没有问题,可是,一旦打下兴化,高邮来,就会受到元朝的重视,虽然元朝已经被四处的起义搅得焦头烂额,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鞑子,仍然有很强的实力,攻打下高邮来之后,主公就成为和刘福通,徐寿辉一样的大人物,声势变大,那么,四周的各处城池,都会严密防守起来,而主公想要发展,势必向南发展,占领江浙这片鱼米之乡。向南的第一个难题,就是攻克泰州,泰州是淮南江北重镇,只有拿下泰州,才能占领苏杭。”施耐庵说道。
这些年来,他走南闯北,对四周的风土人情,都是非常熟悉,纵观全国,苏杭这个地带,最为富裕,拿下了这片地区,就有了强力的后勤支持,以苏杭为依托,再向四周扩散。
“而现在,主公虽然在兴化做出了一番大事,可是,在朝廷那边,恐怕还没有什么反应,就是整个江淮行省,恐怕都还没有什么大惊小怪。如今四处战乱,这里一个小小的起义,虽然还打下了朝廷的盐场,可是在整个大江南北,根本就不算什么,所以,泰州此刻,还没有防备,我们奇袭泰州,一定可以将泰州拿下来。”施耐庵说道。
张阳点点头,施耐庵说的,和自己所想的,不谋而合。兴化算什么?高邮算什么?鞑子已经被自己打怕了,打下兴化,甚至打下高邮,根本就没有悬念。但是,攻下了县城,攻下了州府,这代表着什么?元庭会震怒,会派兵围攻自己,会调集各处的部队将起义消灭在萌芽里。不动则已,一动就要惊天动地!
泰州属扬州路,这里属于高邮府,泰州的那些官军们,恐怕根本就没有对自己产生过兴趣,至少也得等打下高邮府,他们才会重视自己的存在。而自己,就是要出其不意,放着在嘴边的兴化不打,先将硬骨头:泰州拿下来,拿下泰州,那四周的大片土地,都就会收入自己囊中。
而且,进攻泰州,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泰州作为鞑子的一个重要军事重镇,里面有一个武备寺的军器局!专门负责制造和修理各种兵器,里面有几百名匠户,打下泰州,除了军事和政治上的意义,单单就这匠户而言,就是最大的收获了,有了这几百匠户,天阙铳就能大量制造出来,军队就能大量装备,攻打泰州这一仗,势在必行!
张阳的眼中,已经燃烧起了战意。
“来,来,吃菜,菜已经凉了。”卞元亨招呼着,大家动筷子,开始吃菜。
那只鸡,瞬间被撕成了几块。卞元亨用手拿着一只鸡翅,正在大口地啃着。
“嫂子做得真好吃,表哥,还是让嫂子跟着过去吧!”卞元亨说道。
“其实整个国家,就仿佛是这只鸡。”张阳说道,“如今,已经被起义军们分割开来,一块块地吞下去。”
“那么,主公想要哪一块鸡肉?鸡头,鸡胸,鸡翅,还是鸡腿?”施耐庵问道。
“此话怎讲?”
“鸡头,食之无味,可是,它乃是鸡最重要的部位,鸡胸肉多,却没有鸡翅和鸡腿味道鲜美。”
张阳以鸡做比天下,施耐庵在问张阳的志向,两人一唱一和,反而将罗贯中和卞元亨晾在了一边,他们两人,谁都没听懂这话的含义。
鸡头,就是代表大都,那是元庭最重要的地方,刘福通他们起义,离大都最近,受到鞑子的镇压,也是最厉害。而其余的人,各占着其他的地盘,在招兵买马,扩大自己的影响力,但是,他们都很聪明地,不去拿鸡头。
“那你认为,我该吃哪一块呢?”张阳问道。
“主公不但要吃鸡翅,还要吃鸡腿,鸡胸,鸡脖子,鸡头。”施耐庵说道。
“那要是被别人吃了呢?”
“那就从他们手上抢下来,哪怕吃剩了一半,也要都抢过来。这鸡,只能主公一个人吃。”施耐庵说着,从旁边卞元亨的嘴边,将那只啃了一半的鸡翅拿下来,扔到盘子中去。
张阳自然听出了施耐庵的意思,他也明白,现在虽然这么多人都在起义,刘福通,徐寿辉,以后还会蹦出个陈友谅来,但是,所有的人,最后,都被朱元璋给灭掉了,天下,只能掌握在一个人的手中,这个人,不是朱元璋,而是我自己!
既然来到了这里,既然走到了这一步,那就要改写历史!
“谁愿意吃,那就先让他吃,不够吃了,就得吃别人的,抢,先让他们抢去,等他们抢得精疲力竭了,顺乎天意。”张阳淡淡地说道:“元亨,接着吃,贯中,别干坐着,来,吃鸡腿。”说着,他亲自动手,将鸡翅和鸡腿分别给了两人。
“还是主公英明!”施耐庵说道。
卞元亨一头雾水,看着递过来的鸡翅,上面还连着几个肉丝:“大哥,我倒是吃还是不吃啊?”
“那就看你有没有胃口,有没有胆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