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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编定魏律(1/2)

作者:赤军

    是勋认为自己只要做好了两件事,便可千古不朽,一是主持树立“建安石经”,二是主持制定魏律,对此桓范深以为然,是复对此也说不出什么话来。

    是勋最近把主要精力全都放在了魏律的编定上面正好可以更名正言顺地把台中事务都推给刘先和郑浑,反正若真有关乎国家大政方针的要务,那俩也不敢自作妄断,总须是勋拍板,但这类事儿终究凤毛麟角目前编撰小组已经组建完成,正在做前期的梳理和协调工作。

    他本来想扩大编制、自组班底,结果被曹髦给否决了,让他从秘、门下二省挑人帮忙。当然啦,秘、门下也有自己的本职工作,起码崔琰、刘放等主要负责官员是不可能撂下手头的活儿跑中来帮忙的再说了,是勋也不愿意跟磪季珪共事那么可供选择的余地就并不太多啦。是勋主要行文崔、刘,讨要了十几名下级官吏来做文保管、文字编排等杂务,真正参与律令编定的,则是门下分管的那些文学侍从之臣。

    汉代的侍臣班底是非常庞大的,是勋本人就曾经做过侍郎,并没有实际职权,不过备皇帝顾问,并且贡献诗文以粉饰太平而已。魏朝因为外朝官僚班子的扩大,很多人才都从内廷流向外朝,侍臣数量也因此大为减少,品级有所下降如贾诩、刘晔之类重臣元老虽然也无实际统属,也备皇帝顾问,却并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侍臣。

    是勋调了六、七名侍臣过来,其中就包括了老朋友王粲王仲宣。此外,他还请求让刘晔担任编纂小组的第一副组长,第二小组长则以朝命请征正在陈留老家等死的毛玠毛孝先。

    毛玠原亦为曹魏的开国功臣,但后来遭到曹操的厌恶据说为丁仪进谗所致竟被免官。是勋觉得此人颇为可惜,再加上毛玠耿介忠直,有治国干才,故此特意说动了曹髦。加毛玠资政大夫的荣誉头衔,请他出山相助。

    是勋制律,主要指导原则有三:一,汉律除秦律之烦冗。但难免有删错的章节,再加上时代在进步、情况在变化,历代被迫添加了很多“令”、“科”,也就是临时规条进去,体例因此混乱、体系因此松散;今制魏律。就是要加以重新整理、分类,使其规范化,并且因应实际情况的变化,增添很多新的条文比方说近年来商业活动日益繁盛,为此制定了相对细密、明确的商法诸条。

    二,是勋认为法律若不细密,就会有漏洞,有刁民会钻空子,可是制定法律又不可能堵住所有的漏洞,故此编定新法的时候。言辞力求简洁而准确,同时保留随时可以扩充的接口。同时法律条文若过于严密,又易堕入秦法之故辙,故此明确区分公诉和自诉,对于自诉类型的案件,本着“民不举,官不究”的原则,放给民间以更大的自主权。

    终究宗族势力之庞大是避不了的现实问题,是勋要真想把地方宗族之权都收归官方的话,会给自己和政府都造就很多潜在的反对者。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儿,他可不会去做就算要做,也必须和风细雨、润物无声地一步步来。

    三,本着儒家“仁”的原则。大幅度缩减连坐的范围,减轻其刑罚要彻底废除连坐,就目前政治环境来说,应该还做不到。同时删掉了很多不人道的肉刑,以及侮辱性刑罚比方说废除宫刑。最终将刑罚确定为死、耐、作、流、赎、罚金六种。要看

    耐刑比旧有的髡刑为轻废除了髡刑也就是剔去犯人的胡须,但保留头。是勋虽然挺喜欢自己目前长须飘飘的形象。但终究基于来自未来的魂魄,对于男人是不是一定要留胡子,抱持着无所谓的态度。其实有没有头也无所谓,但终究“身体肤,受之父母,不可毁弃”的传统观念仍然很牢固其实这里说的“”是指毛而非头,也包括了胡子士大夫皆以受髡为仅次于被宫的奇耻大辱,是勋废掉髡刑,是可以得到众人礼赞的,同时保留耐刑,也不会对保守派造成太大的观念冲击。

    作刑就是徒刑,流刑就是流放。赎刑是指用财物来抵偿一定的罪过(与按律罚金不同),小组成员有人提出了“杂抵”,即官僚、贵族可以用夺爵、除名、免官等方式来抵罪而不受刑罚,是勋将之归入赎刑,并且规定了可抵之罪的上限。原本历史上的杂抵和赎刑,上自死刑,下到杖、笞,皆可抵偿,等于使贵族、官僚、豪门犯罪享有减免刑罚的法定特权,对此是勋是坚决反对的。他限定了,唯耐刑和一年以下作、流可以抵赎,死刑及一年以上的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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