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期间,陆与之是她追逐崇拜的对象,成绩是金融系第一的陆与之同时是a大学生会会长。更加上他细心体贴,出色的外表,当之无愧的a大风云校草。
她曾对他说过:“有这样的一个你做朋友,没觉得压力,反而满满的动力。我也要天天向上。”
这是陆与之最欣赏许诺的一点,不盲目,有自我,却也不失该有的气息。
从她身上,似乎你会看到永远的活力。跟她相处起来很令人舒服。
曾经无比熟悉的绿道上,他们的心境已然不复当初。
“这次回来是多久?”当时,她出国,所有人都不知道。一个月前,她一通电话才让他得知她的近况。
“说不好,近期不会走的。公司在这边的业务需要处理。”时不时被风吹落的花瓣撞击着她。
“请我吃饭,与之哥,好饿。”她指着肚子,调皮的眉眼泛着光亮,一如三年前的她。
回a市两天,她休息够了。开始准备工作,早上开着自己小车子,这是她看中的,自己三年的积蓄正好买这样一辆小车子,她欢喜的很。
总公司在美国,这家分公司刚入驻a市时间不长。她来这里也是偶然,本来不是她过来担任这个项目经理。但总公司出于对这个项目的重视,公司高层有人提议她来,因为她本身是a市人,加之三年她的能力有目共睹。最终由她回国负责这几个项目。
开车到分公司,简单跟大家讲了几句话就开始商讨项目可行性。
忙了一整天,下班,开着车。
在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