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走了十余天,没吃没喝没住的,丁浩已经被糟蹋得不成人样了,和街边乞讨的没太大区别了。
头发硬邦邦的,一小股一小股的,像刚被猪身上的背刺。眼窝下陷,眼皮快包不住往外凸的眼珠子。厚厚的嘴唇,因为缺水而干裂,和路边太阳下的老树皮并无二异。
到了刀南市,丁浩沿街而走,脚步时而飘忽,时而沉重。如果手里再拿着小盆,相信会有好心人丢个一两毛钱给丁浩的,毕竟此时的他,看起来的确挺惨。
如果说有区别,那就是两者看人的目光是不同的。更多更快章节请到。乞丐的眼神是温顺的,是卑贱的。丁浩看人的眼神却是凶残,完全不内敛的,像要咬人的狗,饥饿的狼,刚困于笼中的老虎。
刀南市是个中等大小的城市,但对于在偏僻山村过了十九个年头的丁浩来说,还是挺大的。丁浩像个无头苍蝇似的乱转,逮到个人就问:“请问东皇夜总会在哪?”
遇到好心的,会给他指一个大致方向。遇到不耐烦的,把他当成臭要饭的,让他滚一边去。第一时间更新而更多的人,是离他远远地。
短短的几天,丁浩受尽了各种白眼,被人看不起。开始时觉得很羞耻,心跳加快,脸皮发烫,只想快速离开。过了几天,他心跳没那么快了,脸皮好像也没有发烫的感觉。一周后,丁浩真和要饭的没什么区别了。
丁浩跪坐在路边,眼神无力且内敛,昏昏欲睡。不知道从哪找到的破盆,往面前一放,有过路的好心人赏几个钱,就拿去买几个包子。没遇到好心人,就饿着。
如此过了三天,丁浩觉得自己是个合格的乞讨者了。更多更快章节请到。丁浩决定,是时候换要饭的地点了。
下个地点,就是东皇夜总会。
东皇夜总会门口是不允许乞讨的,所以丁浩隔着一条马路在它对面乞讨。跪坐在地上,远远地观察进入东皇夜总会的人进进出出。
到了夜晚,东皇夜总会霓虹灯下的金色招牌闪闪发光,震天响的音乐声透过厚实的玻璃门传到大街上。即使隔着一条马路,丁浩也能感受到,里面是怎样的灯红酒绿。更多更快章节请到。
花枝招展的旗袍女子,皮鞋锃亮的老板,纹着身的小混混,还有那偷偷跑过来的中学生……
不过这些人都不是丁浩所关心的。
丁浩所关心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东皇。
这几天丁浩打听到,东皇是个光头,和从牢里刚放出来的一样,头顶上都是刀疤。有人说东皇之所以没留头发,是因为当年头颅上多次中刀,每次去医院缝针,都要剪去一部分头发。等伤好了,被砍的地方及周围就没再长头发。
几次下来,头上能长发毛的没几个地方了。东皇索性剃了光头,一是看起来精神,二是头顶上的刀疤,本身就是一种威慑。
东皇身材魁梧,喜欢穿一身黑。所以在人群中,还是很好被认出来的。
摸了摸身边的背包,菜刀和铁棍的轮廓传来的坚硬,让丁浩的眼神凝实起来。丁浩低着头笑了,他好像已经看到了菜刀砍在东皇脖子上,鲜血喷射的场景。更多更快章节请到。
之后,他脑海里出现了父母在天之灵,欣慰地笑容:出现了手刃仇人之后,在高墙铁窗之内的自己。
他已经想好了,手刃仇人之后就去警察局自首。
之所以去自首,是因为今年他才二十岁。他还记得妈妈说过的话,“你要是孝顺,以后娶个媳妇给我们老丁家多生几个娃,多留几个后。我们老丁家就剩你一根独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