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老板听了连连点头,长期以来,有些地方政府不是把中小国企当成经济独立体,在改革过程中,政企难分现象仍然非常突出,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干预太多,甚至出现全权包揽的情况,政府确定国有经济哪些要退出,哪些企业要改,企业怎么改。
这与改制过程中的决策、执行、评估、监督等权力没有有效分离,习惯用强制的行政命令来实现政府或个别领导人的意图,实际上仍陷入政企不分的老模式,严重地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无形中剥夺了企业主体地位。
甚至,在某个地区搞过破产风暴,不分实际情况如何,所有企业都是一个模式、一刀切,大搞破产变卖,由于定任务、限时间,以致出现先卖后核资、先卖后破产、由政府或少数人确定评估价格、由政府确定买主、由政府搞假破产、转让合同,由主管战线领导一支笔就算,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盲目决策,贱卖国有资产,当然会引起企业及职工的不满,个别地方天高皇帝远,上级监控不够,缺乏约束机制,这就造成了很多矛盾。
“在当前企业改制过程中,牵涉到股份配置、产权转让,存在严重的隐蔽性,缺乏公平、公正、公开,很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陈明洛毫不客气地指出道,“有的地方在国企产权交易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进行资产变现和产权转让,可以采取委托交易、协议交易、竞价交易或委托拍卖交易方式。很显然,这种交易的方式极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这点在不少地方的改制实践中得到了证明。”
陈明洛说的这事儿也是有实例的,南方某市今年被列入三十多家首批改制企业中的十个企业几乎都是产供销较好的企业,经济效益占领先地位,但由于活鱼当作死鱼卖,违背市场经济规律,低价贱卖违规现象存在,弄得大家怨声载道。
又如某省一家印刷机器厂,在整体出售过程中,一是不按上级有关规定办事,甚至在拍卖之前连起码的职工代表大会也未开过,企业主体地位被剥夺。二是在竞卖中有多家参与收购,其中愿意出价三千万、两千五百万、一千八百万的没有成交,另一家出最低价一千五百万的最后以一千六百万的协议价格买走,据说目前还差四百万没有到位。三是价格不合理,据反映,该厂不包括无形资产及土地,被评估为六千一百万,国有资产流失达四千多万。
由于企业转让违规违纪现象严重,职工强烈不满,部分厂级领导及中层干部、职工代表纷纷向中央、省及有关部门反映,结果以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关押,被拘禁人员被迫每人交纳一万多保释金才得以释放。
这些违规违纪现象在某些地方改制企业中十分普遍,这些都是由以党代政、以政代企违规运作,以事先定价、协议出售、独家收购、少数人暗地操作、以权代法造成的严重后果。
“民主、监督管理不到位,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陈明洛说道,“企业不能自主和缺乏民主监督,在企业改制中不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企业职工自愿为前提,一些地方搞大包大揽、强迫命令,党政不分,政企不分,忽视职工代表大会、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个别地方甚至以权代法,滥用职权现象十分突出。”
洪总理听得很认真,有些事情,上层是很难知道的,企业自主和民主监督无法体现,甚至在一些地方随意对个别持反对意见的职工乱抓乱关,践踏民主权利,监督由此更无法保证。
地方政府制订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办法时,监察机关大部分都没有主动参加监督,导致工作方案和细则不完善,在源头上出现了可能使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
而对国企改制缺乏全程的监督机制,在资产审计评估、坏账核销、股权配置、产权转让等关键环节都不能严格把关。
甚至对改制过程发生违纪违规操作的问题以及利用改制之机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现象,有的地方政府还制订了有关禁规,以民营企业为由予以保护,使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未能得到及时查处,甚至是直接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
“真是可恶啊!”洪总理听了陈明洛说的这些话,狠狠地拍了桌子,怒发冲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