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外面没什么动静之后,宁初就从床上爬了起来,打开了家里唯一一台电脑,当时买的是给他和闻景用的,结果闻景搬到隔壁房间之后,电脑就留在了这里。
宁初从相册里翻出几张照片来,那些照片都是宁初之前穿裙子的时候,闻景帮他拍的,裙子是闻景攒钱之后以各种各样的理由买的,都被偷偷藏在了宁初的柜子里的一个小纸箱里,也没敢买多,主要是怕林莎发现不好解释。
宁初反反复复地看了好几遍,挑了一张最好看的,然后到衣柜里把那件裙子翻了出来,对着镜子比了比,宁初决定要去亲自看看闻景那个喜欢的女孩子长的什么天仙样,能让闻景这么念着她,甚至是打电话的时候都能开心成那样。
一般那种小女生看到男朋友的哥哥肯定是有些紧张的,但是看到男朋友的姐姐可能就会好一点,再加上女孩子和女孩子往往比较容易亲近,而宁初又正好点亮了扮女生这个技能点,他决定要把这个好好利用起来,至少要先知道那姑娘心里怎么想的,都是小孩子家家的,懂什么情啊爱的。
宁初丝毫不觉得自己这是在护食,护的还是闻景这个食。
旁敲侧击了几天,宁初才知道闻景喜欢的那个女生是他们年级的风云人物,长相好,家世好,学习好,活脱脱一个“三好学生”,宁初有些犹豫,这样贸然去把弟弟这么优秀的一个交往对象给劝到主动分手,是不是有点不太好?
然而当他再一次看到闻景站在阳台打电话并且笑的跟朵太阳花似的时候,宁初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去了解一下情况的,大不了偷偷的,别让闻景知道,和那个姑娘私下偷偷交流一下也好。
如果当不了早恋少年苦口婆心的妈,当一个早恋少女的知心姐姐也是可以的……
作者有话要说:闻景:哥,你不觉得你很不正常吗?
宁初:有吗?
☆、第28章
看了一眼时间,现在是周六早上八点四十,距离宁初和那个小姑娘约定的时间还有二十分钟,今天林莎和闻爸不在家,闻景也是早早地就出了门,机会正好。
宁初照了一下镜子,他今天穿了一条蓝白渐变及脚踝的半身裙和一件白色吊带衫,漂亮的锁骨就这么大大方方地露在外面,上衣有点短,下面还隐隐露出一节腰线来,基本上除了胸部平了点,几乎看不出异样来。
三年的时间里,宁初唯一的变化就是个子稍微长了点,脸上也稍微长了点肉,但比起一般男生来,还是显得有些瘦弱。
以前和宁远生活的时候,宁初总是有了上顿没下顿,吃饭极其不规律导致他的胃有些毛病,稍微多吃点东西就能疼得他受不了,所以,宁初的食量一直很小,为此林莎每天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