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年x月x日傍晚6时,从工作单位下班回家,在回家的路上,考虑到自己的女朋友白某还在生病发烧,遂去药房买了一些治疗药品。在6时30分左右,到达住所。在用钥匙打算打开房门时,发现房门并未锁上,便心生警惕,进入屋内。进屋后,发现一男子(被告人洛某)与自己女友白某有拉扯动作,于是上前将男人拉开。在女友白某之后,便与洛某进行理论,认为现在女友身体不适,需要请假休息。但是对方却一直蛮横不讲理,并且用粗俗的言语进行挑衅。两人便有了肢体冲突,进而演变至动手扭打在一起。期间,被害人李某被很大的力气推到在地,然后被告人洛某用脚对李某的背部、腹部进行暴力的踢踹,导致脊椎处骨折,经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属于轻伤一级,。”
被告人口供:
“洛明川,男,xx省xx市人,29岁,高中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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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酒吧同事白某无故旷工多日,被告人洛某便于x年x月x日下午4时给白某打电话进行询问。刚开始,白某只是说身体不适,生病发烧,想请假,但是随后又哭泣了起来。被告人洛某心生疑问,便问其发生了什么事,这时电话里传来了男人咒骂的声音,白某便立即挂掉了电话。被告人洛某平日偶尔会听到白某抱怨男友有时会有家暴行为,于是心里担心白某安全,就通过员工通讯录查到白某住址,然后便前往白某家去探望。
被告人洛某敲白某家房门时,是白某前来开门。洛某见白某一直哭泣,便询问其原因。白某称最近身体一直发烧无力,于是便在屋里休息了几日,其男友李某见她不去上班,就打骂她,强迫她出去挣钱,洛某见白某身体有淤青伤痕,便让白某跟其回酒吧暂住一段时间。这时白某男友李某回到家里,见到洛某在其住处,便猜疑女友与其有不正当关系,开始大声言语咒骂他们。期间,白某反复向被害人李某解释证明,但是其情绪一直处于。傍晚6时许,洛某来到其家中,见白某病情并不严重,便劝说其去酒吧上班,说是酒吧最近顾客较多,人手不够。白某遂起身回卧室内替换衣物,打算随洛某去工作。在卧室换衣服时,听到外面有吵架的声音,白某听声音,知道是自己的男友回来了,于是赶紧出卧室到客厅内,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