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上他了,他也对你有意思。我看不出他特别喜欢你,但我知道你特别喜欢他。”
群星自查了一下,以陆双林温和的性格,确实很容易被别人黏上,但是想要撬开这种人的保护壳却不容易。也许自己也陷入到了一种自以为是的境地?把原本单纯的事情考虑到充满了粉红泡泡?
应该不至于……群星的自信心在关键时刻还是冒了上来,把沮丧的念头掐在摇篮里。
他认真地看了下去,然而——
“你可在大城市有不止三套房,出入有司机?或有八块腹肌,健硕的人鱼线?再不然名模的气质,一流的穿搭?或者十八式样样精通,还是个道具达人?对不起我编不下去了……其实第一步就是看脸啊。”
“肤浅!老子只看身材!”
这都是些什么鬼(╯°Д°)╯
群星噗嗤笑了两声,不过说得也有点道理。他记得以前看过一个科学实验,将人类对于异性/同性的第一目光做成热感图,脸部那个位置简直要烧穿了……
看到这里,群星把手机放下,打开相机,用自拍功能打量了一下自己。胡子刮得很干净,乌黑的鬓角修过,服服帖帖,状态挺好两颊没有冒痘,黑眼圈在灯光下也不明显……就是换着角度欣赏侧脸什么的,会被自己猎艳的目光雷到。
“hellobaby要抱抱,鼓起勇气要抱抱……”少年青涩又充满甜美意味的来电铃声在这个时候突然响起,这是陆双林的专属铃声,粉丝从歌会里面截出来的。群星没握住手机,手机砸在软绵绵的被子上,像在嘲笑他的心虚。
群星清清嗓子,双手骨节按得咔咔做响。不行不行,从静音模式换成铃声模式还是太刺激了,等下记得把铃声换掉……
“喂?”他站到窗户边,看着脚下不变的霓虹招牌与川流不息的车灯。原来因为一个人喜欢一座城是这种感觉。
“哈哈,”陆双林干笑两声,群星明明没说让自己陪,但他还觉得把人晾着不好。他像个悄悄展开叶子的含羞草,“出来吃夜宵不?或者我陪你去超市买点东西?”
他白天没办法走开,如果晚上还不溜出来,见面的时间就得浓缩成两三个小时。而群星会在星期一早上搭7点的高铁回去。
好,怎么不好?群星想起帖子里有谁说过不能把高兴表现得太明显,他停顿了两秒,“我去医院接你?”
要完……听起来更急切。
陆双林提前查过了,群星订的酒店离医院很近,公交只用十分钟,走过来都可以当做散步。这种小心机还是不要拆穿了。
“也行。来了给我打电话。”他挂掉电话后,捏了捏汗湿的鼻子。
陆双林刚给陆妈妈做了下肢的康复按摩,中过风的人十有□□会偏瘫,还好陆妈妈是左半边行动不便,意识清醒后还能拿得起筷子。任何曾经健全的人都很难接受自己身上多了一块无法控制的死肉,但是陆妈妈却在告别病危手术室三个月后重新开朗起来。
陆双林想,她只是不服输。
躺在床上快要睡着的女人脸型轮廓和陆双林相差无几,但就是眼睛形状完全不一样,单眼皮,眼尾更狭长。就是这点区别让两个人的相貌观感产生区别,大多人还是觉得陆双林更像他爸爸。
“要……出去?”陆妈妈说话还不太利索,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