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他的胳膊。
──其实他觉得攥着手比较好使,只是给人看了两个男生手拉手逛街不太像话。
──当然拉着胳膊逛街也没有多像话就是了。
两人进了商场,苗俊本想先带老黑买双鞋,毕竟他自己的鞋老黑是都穿不了的,勉强把洗澡的拖鞋给他穿着也有点小──而且穿着这个趿拉板逛商场实在有点跌份。
然而还没走到鞋店,苗俊就改了主意,因为老黑这一双鸳鸯眼太惹人注意了,他本就又高又壮,走在路上就难免地引人注目,而往他这一瞧就会看到这一蓝一黑的眼睛,谁都忍不住再多看两眼。
于是苗俊赶紧拖着他先进了眼镜店,随便搞了副墨镜让他戴上。
结果万万没想到,这墨镜一戴,老黑气场立马拔高了五米,愈发显得走路带风,要不是穿着个破拖鞋,简直让人以为是明星出街。
老黑对于四面八方投射而来的目光见怪不怪,在他还是个狗的时候就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待遇,一来他长得个儿大,二来眼睛生得特别,三来一贯是不管不顾的爆冲,人人都要看着他多加躲避。
只是平日飘到耳朵里的话都是“好大的狗啊”、“艾玛二哈”、“哎呀好漂亮的小哈”,今天都变成了“卧槽好帅”罢了。
苗俊扯着老黑的胳膊一路也迎接着路人的注目礼,心中却有些复杂。
一方面老黑这么帅,引来这样的关注和惊艳目光,让他颇有些与有荣焉,好像人人都在肯定自己教子有方,养了个好儿子。
然而另一方面,他却也有些微妙的嫉妒。
苗俊自认长得也是路人以上的水平标准,审美取向也算不俗,服饰发型也都算加分项,虽然平时很忙没空泡健身房,可是自己家里的瑜伽垫哑铃和健腹轮也是样样齐备,身材方面也谈得上是紧致挺拔,唯一的缺憾就是眉眼五官太过柔和温润,没有老黑这样的锐利英气。
但无论如何,从小到大外人对他的评价中总是少不了“帅”和“漂亮”这样的形容词的,因此出门在外时也总是免不了有同类和女生直白或含蓄的打量。
可是二十多年来积攒的回头量,也没有这二十分钟收到的多,而且都是在看老黑,捎带手地瞄他一眼。
他当然知道没必要跟自己的狗争风吃醋,但是这点虚荣心还是闹得有点郁闷,更令他不爽的是,他甚至还听到了“小受长得有点一般啊”、“富二代和小狼狗吧”、“搞不好是公关少爷哦”这样的议论,气得他有火没处撒。
“哥……”老黑一把握住了苗俊攥在他胳膊上的手,“疼……”
“哦……”苗俊连忙撒开了手,然后又叮嘱道:“我不拉着你了,你别瞎跑啊,跑丢了我可找不着你。”
老黑乖巧地点了点头,然后疑惑问道:“哥你生气了吗?”
苗俊一愣:“我生什么气?”
老黑忽然抬手捧住了苗俊的脸,苗俊顿时僵住了身体。
他展了展苗俊微蹙的眉,笑着说:“这样就不生气了。”
“卧槽!”苗俊赶紧打开了老黑的手,私下瞅了瞅,说,“大庭广众的,别摸我脸!”
老黑听了,想了一想,明白了这话的意思,诚恳地点了点头,说:“我知道了。”
苗俊心中一阵无奈,轻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带他进了鞋店。
“要个清江鱼,大点的,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