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欲越疏离,朗歌就越想占有这个人。由身到心,从骨到皮,病入膏肓。
朗歌似笑非笑望着他,转开话题,“别那么粗俗,你不是文艺的流氓吗?这个时候应该说…今天月色真美,蓬门今始为君开,春宵一刻值千金之类的。”
许风沐还没从恶心中缓过来,又让他的诗酸倒了牙,“人家这两句是这么接的?”
他打赌朗歌绝对不知道春宵一刻值千金后面那更加酸不拉几的下句。
“呃…”朗歌还真不知道,他微妙的沉默了,并且决定以后上班时抽时间背唐诗三千首,力求达到能跟许风沐谈笑风生的文学素养。“…别管怎么接,总之你已经答应陪我过夜,今天晚上睡这里——跟我。”
朗歌歪歪斜斜倒在床上,本来就随便套在身上的衣服松松散散滑落在床上,露出他上身每一寸用时间和金钱堆出来的奢侈肌骨。
许风沐懒得看他充斥着人工痕迹的完美线条,翻身下床头也不回的说,“我先去洗个澡。”
“你来的时候不是洗过了吗?”
“刚被狗屎糊身上了。”
“…”朗歌噎了一下,凉飕飕的补充,“那你洗干净点,等下还要在粪坑里度过漫漫长夜。”
‘城市国王不会暴露自己的弱点,他蹒跚时人们以为他在鞠躬,他鞠躬时却在杀人。’
浴室水声响了很长时间,大概整片太平洋的海水都在里面淌过一遍。朗歌把那本晦涩难懂的书翻完,只记住了这句,感觉隐隐抓住了作者的一丝余韵。
世上没有谁毫无弱点一身盔甲,他有,许风沐也有。要想时刻占据主导地位,必须全副武装把弱点隐藏起来。但是自己这边的弱点一直处在岌岌可危的状态,只要许风沐肯往上面戳一下,他能立刻缴械投降跪地臣服。
偏偏几年过去,许风沐跟瞎了一样,压根没往那方面考虑。
又瞎又钝。
朗歌脑子里念头百转千回,起了一渺睡意,许风沐才掀开被子,带着一身湿润的水汽躺在他身边。说是身边,其实中间隔了十万八千里。朗歌迷迷糊糊翻了个身,把床沿的许风沐捞过来搂住,摸到他身上粗糙的布料,清醒了些。
掀开被子,他身上整整齐齐穿着衬衫。
“你打算这么睡?”
“嗯,酒店浴袍太多人用过了,脏。”许风沐顺从的往里挪了些,僵在他怀里。
“我说啊,你洁癖也到病态了?要我给治治吗?我可是专业学——”说到一半,朗歌脑子里闪过一线,撑起虚压在他身上快速解开许风沐的衣扣。
许风沐伸手意图阻止,想到自己的立场,硬生生收回手用胳膊遮住眼睛。朗歌扯开他的衣服,脸色变得姹紫嫣红,分不清到底是哪种成分居多。
他上身肌理分明骨肉匀亭,无论是对同性异性都透着致命的吸引力。然而此时朗歌眼里之后前胸大片大片用力搓扯过的红印,遍布在他刚摸过的部位。偏白的肌肤经过千锤百炼,按理来说没那么容易受伤,现在却出现了皮下出血造成的小片红点。
看架势,他是把铁砂掌都使出来搓澡了吧?
朗歌盯了半晌,倏勾起天生多情的眼笑出声来,“真舍得下手啊,要是我今天真做了什么,你是打算把身上皮都扒下来消个毒呢?还是干脆剁肉刮骨呢?”
“我…”许风沐不知道怎样回答。
来之前他已经做好觉悟,可当他真的压过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