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飞雪:“”
我x,我拍案而起,袖子一捋就要掀桌冲出去被飞雪拦腰抱住。
飞雪道:“莫生气,故事需要,故事需要。”
我抚着脆弱的玻璃心努力平息,自我催眠:冲动是魔鬼,冷静,冷静。
“眼见着人间惨剧即将上演,闺阁小姐之清誉就要毁于恶贼手中,怎不叫人痛心疾首哇呀呀呀呀呀呀~~~~说时迟那时快,却见一人自天而降,如及时之雨翩然落于阎小姐身前,面如冠玉,器宇轩昂,正所谓佳偶天成。”
又是一声醒木,震惊四座:“这正是千金夜遇采花幸得义侠相助,捕头勇擒恶贼终抱佳人同归。”
啧啧,原来这事在京城已经被传为一段佳话,舆论的速度果然不一般。只不过在这个故事里充当人人喊打的流氓败类社会渣滓的我就是那过河后被拆的桥,卸磨后被宰的驴,片场里纯粹为衬托主角风采,猥琐露脸的龙套帝。
但是据说自打被吴青救下后,阎二小姐感慨他英雄气概就对吴捕头芳心暗许,死心塌地了。成全了一段姻缘,我这龙套帝当的还不算冤枉。
于是,吴捕头结婚了,于是,我厚着老脸去参加婚礼。
飞雪斜眼一瞥:“有碍观瞻。”
我摸摸还未消肿的熊猫眼,无声胜有声,反驳,我坚信,我是一个美人,一个标志的美人,就算我现在满脸疮痍姹紫嫣红开遍,我仍旧是一个美人,大不了,我算是一个不完美的美人,一个残缺的美人,一个如维纳斯一般舍弃双臂成全破碎之美的美人,与世俗大街上那群路人甲乙丙丁是有本质区别的。
飞雪跳起,挥拳打我鼻子上,瞬息之间,鼻血横飞,与两个熊猫眼呈三足鼎立之势。
我弯腰捂鼻,再一抬眼看见飞雪傲娇转身离去了。
我再次鉴定这孩子行为模式变化莫测,一定是精神分裂。
我最后还是去了,倒不是我稀罕吴捕头这顿酒,主要我怕飞雪这孩子一个意志不坚定,做出什么影响古代人民精神文明建设的事情就不好了,所以我得看着他。
吴捕头一身鲜红的新郎装,容光焕发,精神矍铄,每根头发丝都冒出幸福的小油光。只见他目光炯炯的举着酒杯过来。要说他也算个帅哥,居然和飞雪一样眼梢微微上挑,长了一双漂亮的桃花眼,却是稍微阴柔了一点,比起我谢小爷当年的风采还是略逊一筹。
我揽过飞雪的肩,将两人隔开,防止发生暴力事件。顺手接过吴青递过来的酒,灿烂一笑:“恭喜恭喜。”
吴青诧异:“阮疏桐?”
我继续笑:“吴捕头好记性,当初在死牢含冤受刑还没谢谢捕头多多关照。”我加重关照二字。
吴青面露尴尬。
我承认我是故意给他难堪,因为我不喜欢这小子——撇开飞雪的事情我依旧不喜欢他——他将名利看得太重,不好。不过这样一想,我瞬间就觉得沧桑了,在另一个世界的谢与时曾经不也是这样,初出茅庐,自以心比天高,为了五斗米横冲直撞,碰的头破血流,不知道踩死多少可怜虫,才爬到后来的位置。如今穿越这一把,反而变得凉薄通透,没力气也没心情折腾了。罢了,人与人本就不一般,扬名立万是他的追求,我又有什么立场说他,毕竟死过一回还能活过来这种事情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遇到的。
有人吵着过来要闹洞房,众人拥着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