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你死我活为止。
阿胜坐在警署附近的小商铺里吃着盒饭,透过玻璃窗看外面的街景。
他觉得现在的蝴蝶城还是好的,虽然他时不时就要受点小伤,但大概等到晚上,他的伤又能痊愈。
第11章
晚上阿胜收工回去之后,想要小宁帮他处理一下的,但谁知道小宁又不在家,也不懂跑哪鬼混去了,不得已阿胜只有自己动手,淋了一层酒精,痛得他龇牙咧嘴。
好不容易处理完了,正瘫在沙发抽烟休息时,任哥打了个电话给他,说我就在门外,你能走出来吧,走出来就上车吧。
任哥把他带回自己家。
估摸着也是听说小宁又在旗下哪个场子玩了,还不如把阿胜接到自己身边。
任哥扶着他上楼,又给他换了纱布。他让阿胜靠在沙发,自己重新上了一遍药。完事了再掏了两卷钱塞到阿胜手里,阿胜推辞,说这伤就和擦破皮似的,不要不要。
但任哥直接把钱塞他裤兜里了,他也没法拒绝。
任哥就是这点好,对很多下属都没架子。他会亲自到医院探望他们,也偶尔会给牢房里待着的兄弟带点开销进去。
他也没让阿胜把腿放下,就让他搁在自己的膝头,自己点了根烟,塞阿胜嘴里。
他说,阿胜,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这些事让那些小的上就行了,你老是亲自上阵,要真遇到什么麻烦,你还怎么出力。
阿胜说没关系,哪次你叫到了我没出力,“而且自己不顶上去,手底下的人怎么看我,你说是不是?”
是,所以——“你比我还懂得收买他们,说不定哪天他们只认你一个大哥,都不认我了。”
“我认就行了,”阿胜笑起来,“大哥的大哥,你还怕用不动他们。”
说实话,任哥是怕的。
每次在前面拼搏的都是阿胜,而自己的名声又不太好,若不是阿胜真的忠心耿耿,他还真怕阿胜篡了他的位置。
在帮派刚兴起的时候,人们都是很重义气的。跟了一个老大,基本上一辈子就认定这个老大。轮盘不是说转就转,也不是辞职再另谋高就那么简单。它关乎到一个人的品格和声誉,而那时候人人都注重这个。
在洪爷上位之前,蝴蝶城的帮派龙头是一个叫金爷的人。金爷在位的时代和现在很不一样,没有那么多背叛与冷枪,也没有人需要脱掉裤子跪在地上让金爷舒服。
金爷很有威信,赏罚分明,纪律严苛,那时候的蝴蝶城比现在要稳定多了,至少伤及无辜市民的情况实在不多见,只要商贩都按时按量交钱,那就万事大吉,出入平安。
也就是那个时候,金爷一直在打压洪爷。
洪爷当时也是一个帮派的头子,他的帮派在其他几个帮派中是赚得最多的,但不知为何,金爷就是不喜欢他,反而扶植一个偷渡过来的火炮。
后来临终前金爷才让火炮和任哥来到跟前,他说不行,洪爷不行,你们要小心,他上去了,你们两个肯定得遭殃。
当时的任哥不明白,毕竟最先被发配到油水最少的新区的,是洪爷向来不对付的火炮。公报私仇,在所难免。
但等到洪爷要脱任哥裤子的那一天任哥才深有体会,洪爷的品行不足以服人,所以即便他说刺头强不在理,红姐也敢来耀武扬威一下。
选举五年改选一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