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乔连珠炮似的说出这一长串话,慷慨,眼中却真正有了些温暖的意味,“那我跟你说的另一件事,同意吗?”
沈期想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是在说去他家住的事:“你还真要来我家?”
“当然是真的。”沈乔白了他一眼,“你难道以为,昨天才决定来香港的我,有时间打扫这边的房子吗?”
沈期想起沈乔家那座占据两岛,打个高尔夫都得坐游艇的宫殿式豪宅,认同了这个理由:“行,自己挑个房间住。”
“你家还是没变啊。”沈乔站在大厅里,感慨道。
“这里除了佣人就我一个人,有必要动吗?”沈期淡淡地说,“带衣服了吗?没带就穿我的。”
沈乔当然没带衣服。他和沈期身材差不多,穿衣的品味也接近,穿对方的衣服也不是第一次了:“好,你挑几件送去我那里。我还是住我三年前住过的那间吧。”
“随你。”
沈期从衣柜里找了几件纪梵希新款,吩咐佣人送去沈乔那里。自个儿坐在窗边,倒了杯红酒慢慢品。
沈乔其人,有脸有钱还年轻,完全符合沈期的床伴标准,要说一开始沈期没动过把他拐上床的心思,恐怕就连沈乔家那条金毛犬都不信。
他有时也想,如果沈乔早忘了他那两个见鬼的前任,他们估计早就双宿双飞,哪还有黎荣什么事?
可能有什么如果呢?各自都有各自的白月光,各自都有各自的意难平。际遇相似的两个人不能原谅自己的过去,又怎么可能在对方身上获取爱情?
死心眼儿而已。
沈期觉得胃隐隐有些作痛,才反应过来自己又喝完了一整瓶酒。他嘲笑沈乔嗜烟如命,可他自己又何尝不是个货真价实的酒鬼?心里面的事一多,总要找个物件发泄下,他俩啊,谁也不比谁更好。
他其实知道现在的关系不会长久。他总会老,总会失去如今还算光鲜的外表,到了那个时候抛弃只会更无情更彻底,将他最后一丝尊严也泯灭彻底,可他还是想躲在过去与当下里自欺欺人。
他太爱那个人。即便把自己贬入尘埃,卑微如同乞丐,他也舍不得离开他。
“黎荣啊黎荣……”沈期望着九龙的夜景,轻叹道,“你这人啊……我怎么就摊上你了呢?”
2012年6月18日,金洋会馆。
这家会馆专门负责承包官方活动,装潢说不上多么豪华,但十分大气。
“成家的人居然一个也没来,这架子够大的。”一个四五十上下的中年富商环视四周,咂巴几下嘴。
他身边另一个中年人摆了摆手:“人家产业都在英国,摆明了要跟着洋人干,听说子孙三代国籍都改成了大不列颠,来了才怪了。”
“他也是糊涂,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移了庙也有跑不完了沙弥。”先说话的人感叹道,“他把人家当爹供着,人家能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