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拿出了一个碗递给保罗。
“这是什么?”保罗疑惑地看着周茅。
“威廉警探从刚刚就一直不在警署里,我没有办法问他什么时候放你走。万一他打算关你一晚就糟了。”周茅说。“我觉得你3天没吸血,肯定会饿,就托警署的医生买了一个血包给你。”
“血包?”保罗看着碗里的香菜和辣椒段,以及漂浮在汤中的深红色块状物,“这是血包吗?”
“这是……”周茅搜肠刮肚试图找出合适的词,最后还是放弃了:“这是毛血旺,是人类的一种将血液处理成食物的方法。很好吃的。你尝尝。我没有放葱姜蒜。”
保罗接过周茅递来的勺子,将信将疑地舀起一块血放到了嘴里。
“还不错,”保罗咂了咂嘴,“但这血放得时间有点久了。有股馊味。”
“真的吗?”周茅凑上前,向碗的方向吸了吸鼻子:“我怎么没闻出来?”
“新鲜的人血和陈旧的人血当然差别很大。也只有吸血鬼能吃得出来。”保罗又放了一块血到自己的嘴里。“像这个血,跟你的比起来就差远了。但也能勉强入口。”
他笑眯眯地看着周茅,问:“从医院弄来血包不容易,花了你不少钱吧。”
周茅挠了挠头,老老实实地回答:“是不少。花了我半个月工资。”他叹了一口气,说:“早知道血是馊的,我还不如自己挤一点给你喝。”
“挤一点?你以为是挤牛奶吗?”保罗笑着说,“既然你花了这么多钱,我自然要心怀感:“好的好的,茅茅警官。我不会有什么非分之举的。你尽管放心。”
二人在不知不觉间走到了一个广场附近。这是城市里最大的一个广场,在夜晚的时候也最为热闹。许多青年都会在下班之后来到广场聚会交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