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迈进了没有南里的浴缸。
这样做没任何目的,只是习惯了水流,忽然被暴露在空气里,他的心惶惶不安,急于寻找某种寄托罢了。
安静的坐在浴缸里,水不齐胸膛,金笙抱紧双膝缩成一团,脑海里一遍一遍不停的重复着同一个画面,强行让他正视血淋淋的事实。
——南里死了。
像他的外公一样,被冰封在寒冷的隧道里,死透了。
而他,这个贪生怕死的人类,没能逃脱“宿命”,像他外婆那般,沦落为逃兵。
右手握紧左腕,拇指指甲一下一下抠着腕骨附近,身体上疼痛能换来自欺欺人的心安,好像伤害自己,就能赎清“抛弃”人鱼的罪孽。
那些冰块是因他的体温上涨,所以金笙看来,说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最爱的那条鱼,也恰当合适。
纤弱皮肤不敌坚硬指甲,没几下,无辜的左手手腕就被金笙抠出伤口,不长,却极深,一下一下,指缝剜下血肉,几近露骨。
疼么?
很疼,可是,没有心疼。
在海底、水下,冷水刺绪波动剧烈,金笙已经开始大喘气,最后,终于在两个沙发中间的缝隙揪出了自己的手机。
屏幕显示的联系人未备注具体姓名,五个字,直接点明了身份——“常昊朋友沈”
前四个是与他的关系,后一个是称呼方式。
此时此刻,金笙才记起被他丢在楼下的、失去了意识的前男友,常昊。
断续交往一年,金笙也没了解常昊的私生活,跟他的朋友没多少交集,只除了这个姓沈的,见过四五次,那人也好说话,所以,他的手机里有他的电话号码。
说起来,能跟常昊真正混在一起的,也是富二代少爷。
印象中的沈常峰长相精致,偏女气,相处是好相处,那双深邃的眼却昭示了这主人不好应付,不论是智商还是情商,沈常峰都比常昊高了太多。相比之下,同是富家子弟,常昊就像是个缺心眼的。
所幸,金笙跟沈常峰半生不熟,没机会与这人“较量切磋”,不然,全身而退也要少层皮。
是了,他就是给这个人发了消息,让他来接常昊的。算算时间,这家伙定是接到重伤的常昊了,说不定,刚忙完、做了妥善部署,优先护送了“伤员”,才有时间跟自己聊原因。
他的南里已经……不在这里了,所以,就算人鱼的事被掀出来,他也不怕,反正,没有人知道去往另一个世界的方法。
不在意湿透的短裤和流血的手,金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