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了一下眼镜,接着严肃道,“有些东西是科学也无法解释的,他刚来的第一年,那时候你刚被苏老爷子强制性地接管信州,也是第一次和沐逸泽正面交锋,当时你出了车祸,虽然不严重,可见血也是必然,也是那时候我们才发现安落对血非常敏感。”
说到这儿,沈扬沉默了一会儿,苏寄北却想起了六年前和沐逸泽见面的当天。
那时不但是他刚被派去熟悉信州,沐逸泽也是刚翻身不久,两个可以说都是新人的人谈了第一笔合同。
苏老爷子当年已经癌症晚期,所以他才会强制性地要求苏寄北接管信州,而苏寄北虽然说是刚接呈公司,但他在信州的时间却也不短了,只是差个掌管人的身份而已,让人信服几乎都没用多少时间。
但沐逸泽不同,那时离孟氏夫妇出事的时间不久,他急需要人支持,如果在那个时候能搭上信州,绝对事半功倍。而且苏寄北天生就有商业头脑,就是沐逸泽给他打回车战,苏寄北也能三言两语攻破对方城池,简单明了地告诉对方,沐风需要信州。
也算是无利益不相识。
而在合同谈妥之后,路上的中途突然有车不要命的冲撞过来,目标赫然就是脚跟还没站稳的沐逸泽,蓄意谋杀。
千钧一发之际,大概是脑子一热,苏寄北一甩车尾把沐逸泽的车撞了出去,虽然还是没能幸免车祸,但两人分担,不会有人丧生,把伤害直接降低了一半。
自那,才算是有了过命的交情。
因为苏慕晨的事情,不知为什么,苏寄北是非常厌恶医院的,能不打交道他就绝对不会自找麻烦。所以看了一眼胳膊上的伤,随意定下不太严重的结论,他非常果断的回了家,只是没想到,却意外发现了苏安落不能见血的情况。
从那之后,苏寄北就再也没让苏安落见过鲜血是什么颜色,迄今为止,已经过去了六年,可保护的在周到,也会有防止不了意外发生的时候。
“晕血的症状分好多种,有的人晕血甚至连红色都忍受不了,但再怎么不同,身体机能都能检查出晕血的状况,可安落没有。所以……我猜想在你见到他之前发生了什么特别令他不能忍受又或极其害怕的事情,让他对血产生了下意识的恐惧。”沈扬面色沉重的再次说出了和当年别无二致地话。
思绪被强行拉回,苏寄北点头,喑哑的嗯了一声。
走廊里突然安静下来,于高深看看这个看看那个,轻声自言自语道,“到底是什么事情啊?”
这时,沈扬叹息了一声,又推了一下眼镜,道,“寄北,我记得你说你把安落带回家的时候,他是知道自己是谁的,不过并没有告诉你……那你还记得他是怎么忘记自己是谁的吗?”
苏寄北缓缓坐下,双手交叠,把胳膊肘放在了膝盖上,他嘴唇抿成了一条线,似乎陷入了沉思。
几年前的那个夜晚,是一生的梦魇。苏安落坐在花坛上,面色苍白,眼眶发红,眼神呆滞,像黑夜中的吸血鬼。
因为大雨的缘故,头发粘糊糊地粘在他的脸上,雨水顺着他的下巴打在地里,刚从信州回来的苏寄北经过这里,大雨模糊了视线,可他却偏偏一眼就看见了那个面如死灰地小男孩儿。
七八月的天气,应该算得上最热,但半夜的温度,加上冷冰冰的大雨,显得异常寂寥寒冷。
从苏慕晨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