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这种气味混合上嗅觉大杀器榴莲的味道时……那甜苦香臭的味道, 爽得让人不敢相信。
榴莲被誉为“水果之王”,它大如足球, 外皮粗糙不平,分量十足,举起一个完整的榴莲然后投掷出去, 手劲足够的话, 基本上一个榴莲放倒一个壮汉——就是放倒的成本太高。
当剥开它之后,浅黄色的汁液、奇臭无比的味道,它升级成了生化武器,爱者欲其生、恨者欲其死。
如上官雅言和宇文绝, 就特别讨厌这种味道, 秦栐拎着(故意)分装了好几个袋子的榴莲肉登场时,这俩人迅速避开,就差把他扔出咖啡店了。
可气味这玩意儿岂是退几步就能避开的?加上又是在这种半封闭的环境里, 混合着咖啡的气味,上官雅言和宇文绝的脸一会儿白一会儿绿, 用了强大的自制力才没有夺门而出。
同样不喜欢榴莲气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