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吧!”
高顺翻了个大白眼给我。
我撇了撇嘴说道:“这次让你出仕,你为什么要放弃呢?文长现在已经积功为将军了,以你的本领他日至少也能封个什么侯的。”
高顺道:“我原为乡间野人,为了活口才准备投军,不想病到在半路为先生所救才得活命,当日高顺就发誓若有人救了我就终身效命。”
我心中暗道:原来是这么会事,当时如果不是我的家人救了他的话,那么估计应该会碰到吕布相救。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高顺此时应该也已经丧命了。
“委屈你了!”表面虽然这么说,但我心里这个得意啊。
我正和高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有人进来说道:“老爷,大少爷让人送了封信来。”
“什么?”我没听错吧?我的大儿子郭弈今年九岁,现在已经在公塾里就学了,他来信能有什么事?
我挥手示意停了歌舞后取过家人手中的信一看,信封上还粘着三根鸡毛!乖乖,不得了了!这可我们爷俩特别的约定,因为总是跟着曹操东奔西走,所以就对儿子交代,如果我不在家的时候,家里有紧急事发生就让人送信来,因为儿子还小,写信表达不清楚所以就约定送粘有鸡毛的信过来,一根表示有小事情发生、两根表示有特别重要的事情,三根就是关系到生死存亡的大事件了。
我急忙扯开封口的火漆取出信来看,就见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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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爸:
我很想你!我现在在公塾过的很好,功课都能及格(>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