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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留守京城的李阳,传来了一个好消息。政务院办公厅汇同有关部门,专门给蓝星集团颁发了一份文件。大意是,鉴于蓝星集团积极参与国企改制,为国家排忧解难。特批优惠政策若干条。归纳后,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凡是蓝星集团投资控股的企业,均给予免5减5优惠政策。
这个决定是依据目前各种政策,综合后才达到的前所未有的减免时限。力度十分巨大。
所谓减免税收主要指的是所得税部分。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应征收的税率为33%,但在经济特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是15%的税率。在开放的沿海地区和省会城市,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仍是24%。
而给蓝星集团的政策是不受地域限制,无论在哪里投资,都享受高额的优惠政策。
除所得税外,还可享受其他有关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操作环节税收。自1994年税制改革,华国已经开始了统一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外资企业和家庭企业的技术转让,可获得营业税减免。外资企业购置进口自用设备,在投资总额范围内,可纳入免税清单,国内设备先征后返增值税等等。
二、工业用地优惠政策。根据蓝星集团收购工矿企业数量、收购费用等因素综合评估,零地价出让扩产所需工业用地、科研用地1000-10000亩土地。
这里指的零地价,是指官府在这些出让的工业用地中零收益、免税费。但买方要承担征地所产生的直接成本。这条政策,其实远远弱于当前大多数地方招商引资供地政策。但马由不愿意占这样的便宜,购置的土地,法律手法更加规范和完善,经得起历史考验。若免费,则是划拨用地,以后还是有一些后遗症。
与之配套,还有两个优惠条件,其一是“腾笼换鸟”政策,即蓝星集团可将收购企业原有用地上的工厂搬迁,在不违背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前提下,将土地性质变更为商业开发用地,并减免所有出让金的优惠政策。其二是新购置的工业用地,按总面积可拥有30%生活配套用地,性质为商品房开发。也不另征土地出让金。
可以说,仅这两项政策,马由就获得了不菲的长远效益。几年后,这些土地价值将飞快增长。甚至一些好的地段,可是寸土寸金。这些隐形的收益,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工业用地的征地成本。
三、开发用地平价优惠供地政策:华国所有城市中,在不违背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前提下,蓝星集团可按当地官府制定的基准价不上浮,协议取得供地。
基本上有实力的外来企业,都能获得这个优惠政策。但没有哪家可以拥有红头文件的约定。
纵观三条政策,其实只有第一条税收政策,是显形的政策优惠。其他基本参照了地方正在实施的政策。难怪这么短的时间,就下达了文件。
当然,这个文件还有一个隐形好处,就是无论到哪座城市,因有政务院专门出台给蓝星集团的优惠政策,可以说是所有国内、国外企业独一份。只要有一定政治敏感度的,就会知道这家企业直达上听。间接给蓝星的投资,铺路搭桥,扫清不少地方层面的障碍。
这些政策国家没有拿出一分现金,但却奖励和回报了马由几份“礼物”的贡献,看起来马由吃了大亏。可对马由来说,这些所谓国企包袱,其实就是财富,无论是土地资源的升值,还是众多熟练产业工人。都是蓝星现阶段急需的。
看完了优惠政策文件,马由有些激动,见时间还早,便拿起宾馆内线电话,将地产公司总经理周洪亮叫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