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神父邦杰士的异国婚礼(一)(2/2)
作者:狂热写手.
说是北川小姐未婚怀孕,嫌疑犯就是一个叫邦杰士的外国人。”那个胖民警说道。
老王一愣,急忙解释道:“警察同志,你们一定是搞错了,北川和邦杰士是夫妻啊。”
“夫妻?有结婚证吗?”瘦民警打量了邦杰士一眼,然后对邦杰士说。
“结婚证,这是什么东西?”邦杰士显然对结婚证缺乏概念,在他的一旁的老王急忙给他解释结婚证的意义所在,毕竟在他们这些土著人眼里一队男女住在一起就算是结婚了,从未听说过结婚还需要办理证明书。
“没有结婚证,我们可以定型你们为非法同居,跟我们到派出所做一下笔录吧。”胖民警说。
道。
非法同居这个帽子扣在邦杰士的头上却是有点过了,毕竟这厮是被强迫的,如果按照法律的角度而言,这厮才是被强暴者。
“不,我没有犯罪,不要进监牢。”邦杰士虽然不懂什么是派出所,但是他知道两个民警手里拿的是手铐,他就是被手铐铐住后,送到老婆的闺房的。邦杰士一着急,出于本能地直接用母语开始求救和叫喊,不过他似乎忘记面前的所有人没有一个会懂大陆语。
小豆岛的派出所正式成立才一个月多,一个小院子加上7个联排小平房就组成了小豆特别行政区派出所,除了基础条件简陋外,人员也不多,3个穿越众担任民警,还有7个归化民当辅警。小豆岛民风淳朴,成立一个月来,派出所的10位警务人员几乎没接到过像样的案子,除了解决一起小孩子们打架事件外,他们基本上就是蹲在屋子里学新版法律法规。
这一天上午,派出所陈所长接到两个通知,一个是织田浩二的,请求他帮忙让北川雅子和她的外国老公赶紧结婚的;另一个是总统于德生的,要求他想尽办法让邦杰士服软,赶紧办理正规结婚手续并且要求邦杰士放弃原有国籍身份,加入联邦共和国,成为合法公民。
“邦杰士,按照我国法律,你们在没有上报派出所的情况下,私自同居,并且导致女方怀孕,据我所知你到现在为止,仍未与女方办理结婚证。按照我国婚姻法及小豆特别行政区法律,我们可以指控你有侮辱未婚妇女罪。”
“长官大人,我是冤枉的,我不是这个国家的人,我不懂这里的法律,我承认我曾经想过逃离这里,但是我和妻子相处了这么长时间,我我爱我的妻子,这是真的。”邦杰士坐在囚椅上,害怕地看着对面的警察。
“对不起,我们警察办案想来讲证据,婚姻本来就是双方的,我们必须请女方过来和你进行对峙,如果女方承认你是他的丈夫,那么按照规定你必须放弃原有国籍,与女方正式结婚,取得结婚证,再加入我国国籍。由于你在我国没有其他亲人,按照我国婚姻习俗,你的婚礼将由女方家长主持。如果你以任何理由拒绝结婚,我们将以侮辱未婚妇女罪关押你3年。”陈所长信手捏来地编了一堆瞎话。
不懂中华联邦共和国法律的邦杰士,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被上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