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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3章:谁有权力谁说了算!(2/2)

作者:囧囧无声

突了,这特么的该怎么办?

    ·对这样的祖上,又该是什么态度?

    问你态度,那就不能避而不谈,只能在批评、肯定中选一个。批评,那就是不孝忤逆;肯定,那就是违背天理,执迷不悟了!

    错肯定是错了,执迷不悟不过是掩耳盗铃。可是祖上错了,后辈怎么办?这可是个要命的问题!

    这样的问题,并非今朝才有!

    自古就有了!

    但是,从来也没有过令人信服的答案。

    这个问题,太难解了!

    士子们郁闷了!

    刘玄的目光,往他们扫去,见他们深思苦索的神情,暗道:“倒要看你们怎么解!”

    殿试完,内廷封存、派人于密室抄副本、糊名。至阅卷日,钦点翰林院六人、并张瑜、于朝悟,共八人,做读卷官。

    于一密室,每人一桌,轮流传阅,各加“○”、“△”、“□”、“”、“x”五种记号,得“○”最多者为佳卷。

    读卷完后,送司礼监,司礼监在读卷官、内阁的见证下,启开糊名,根据读卷结果,按照名次排列,编写名单。各方签名。名单呈送皇帝、并前十试卷。

    由皇帝钦定三甲。

    四月二十九日,名单呈送到了御案前。

    刘玄看了,不由微愣。

    那名单的首位,既不是马翰,也不是马珲,而是一个叫郭茂的!

    郭茂此人,刘玄也知道,他是春闱会试的第四名。

    名单上,马翰屈居其下,排在第二。马珲紧咬其后,排在第三。

    “这个郭茂究竟写了什么,居然排在第一?”

    刘玄将他们的卷子取来看了,只见他们明经卷的得分,居然一致!也是,功夫到他们这个层次,在都修炼的武功的比武,自然难分高下,不相伯仲。

    又看策问卷。

    果然,差异都是从这里分出来的。

    策问问题有两层。

    第一层他们引经据典,有尚书背书,答的都中规中矩。

    主要在第二层的问题。

    类似的问题,早已有之。

    孟夫子就被他的学生桃应问过。

    桃应问孟子:“舜是天子,皋陶是掌管法律的士,如果舜的父亲瞽叟杀了人,会怎么办?”

    按照老百姓的朴素的公平正义的观点、或前世的现代文明下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点,应该将瞽叟抓起来、杀了。

    但是,当时已经不是朴素时代、更不是现代文明时代。

    孟子被学生为难了,回答:舜首先要对“杀人”的问题做出抉择——舜说:“执之而已矣。”该抓的当然要抓,该法办的必须要法办。

    孟子认为舜不糊涂,也不能糊涂。

    这样,孟子又陷入了学生的陷阱中。

    儒家教义中,孝是核心,更在仁、忠等其他概念之上。

    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亲亲,仁也”、“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也”等。

    孝是在仁之前的,是仁的基础。

    所谓移孝于忠,忠孝一体。孝还是忠的前提和基础。

    对自家人都不孝、不好的,怎么可能对其他人仁义呢?

    对自家人都不孝、不好的,怎么可能对皇帝忠诚呢?

    这套说辞,听着挺有道理的。

    但是施行起来,却问题重重,弊病一堆!

    其中一个问题,就是个人家族利益,优先于皇帝、百姓的利益。

    理想中的大公无私、天下为公、大同盛世,成为了一句空谈。

    然而,桃应随即而来的问题就是:禹要是把父亲给抓起来问罪,那岂不就是不孝吗?禹要是用特权免除父亲的罪,岂不就是不公平吗?

    孟子被问住了!

    自家理念互相冲突了!

    最后,孟子给出了个不是答案的答案:舜会丢下天子之位,带着父亲瞽叟逃跑。“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

    “窃负而逃”这个答案,说到底,还是因私废公,徇私枉法了。

    这是儒家为人诟病的地方!

    也是儒家内部争议不断的公案之一!

    虽然孟子也是儒家圣贤,但是,也无法说服所有人。

    汉武独尊儒术之后,其他学说归附儒家,也把自家的主张,带进了儒家。

    其中法家就主张“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具有朴素的公平正义性质,合乎现代文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点。

    按照法家的主张,那答案就是:不说杀了瞽叟,至少也得囚禁了!

    这种思想带进了儒家之中,更促使了儒家内部的纷争。

    孟子的答案,并且近乎空想!叫天子/皇帝丢下权力,带着罪犯父亲逃跑?做梦吧!不切实际!

    其实,无论儒家-孟子的这一套,还是法家的那一套,在封建帝制时期,都是近乎空想,难以实现的。

    天子/皇帝固然不会放下手里的权柄,带着瞽叟溜掉逃亡;但是,也不会依法对瞽叟问罪!

    现实是怎么样呢?

    作为天子的父亲,瞽叟属于宗亲贵族,享有特权,司法特权下,他屁事也不会有!

    这样享有特权,躲避法律制裁,公平吗?

    公平!

    掌握权力的贵族们,也发明了一套说法:我行德政,养护了天下百姓,有大功于天下,即便有小过,瑕不掩瑜,大功抵消罪过,也还是有大功德!我的亲戚,分享我的大功,也都有大功在身,享有司法特权,自然是理所当然的。

    天子享有特权理所当然。天子之下的诸侯、士大夫也享有特权,自然也是理所当然的。

    平民对天下没有大功德,所以不能享受特权,犯罪了该怎样就得怎样!

    唔,这难道不公平吗?

    一个救了千百人的有大功在身的人,和一个一个人也没救过的无功在身的人,难道是一样的吗?

    他们现在都犯罪了,杀了一个人,难道应该判决一样:把他们杀了偿命吗?

    杀了偿命,对有大功的公平吗?

    答案显而易见——权力贵族们认为:两人无差别的偿命,当然是不公平的!有大功的,应该免罪!他仍旧是有大功的人!!!

    世界的规则,终究不是儒家说了算,也不是法家说了算,而是权力说了算!

    所以,即便是秦时尊法,以法家为官方正统学说,商鞅推行法治,王子嬴驷犯法,也没受到处罚,而是处罚了他的老师。

    刘玄看郭茂、马翰、马珲等人的试卷。

    先看郭茂的,扫了一眼,不由的头皮发麻!

    ·这货真是好辩才啊,黑的能说成白的,死的能说成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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