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章略有改动)
觉得机差不多了,下雨天话锋一转:“这虽与诚信无关,但出于友善和理解,我们仍愿意购买一小部分烈酒,为你们降低一些损失。”
商人史密斯的脸色缓和一些,想了想说道:“你们愿意买多少?”
“五十加仑。”下雨天说道。
“五十加仑?这太少了!”史密斯脸色又难看起来,“我们带了六百多加仑的酒,五十加仑连十分之一都不到。你们至少得买走三百加仑,否则我们就血本无归了!”
“我说过,阿帕奇人已经决心戒酒,我们不会再让酒侵蚀我们的身体和灵魂。”下雨天停顿了一下,接着道,“这样吧,一百加仑,不能再多了。”
用大酒袋装,一百加仑差不多就是两百袋,医用绰绰有余,个别酒瘾严重短时间戒不掉的,也可少量饮用以便续命。
“两百加仑。”史密斯还想争取一些。
“就一百加仑。”下雨天毫不犹豫地说道。
史密斯一阵沉默。
下雨天却又说:“不过,虽然烈酒我们只要一百加仑,但其它商品,我们愿意多买一些。”
“其它的商品,我们现在可能没有足够的货物。”
“这次不够没关系,又不只是这一次买卖。今后阿帕奇人依然愿意向你们购买商品,而且生意的规模只增不减,只是不再主要购买烈酒了而已。”
史密斯想了一下,问道:“你们想买什么,布料?刀?还是火枪?”
在他看来,工业世界精美多样的布料、金属制的刀斧以及火枪,这三样最有可能取代烈酒的地位。
“火枪。”下雨天说道,“我们需要两百支枪。”
抵制烈酒的决定让阿帕奇人省下了不少钱,经过讨论,尤其是经过马哨的推荐,人们决定购买一批火枪,两百支,不多但也不算少。
“你们需要什么型号的火枪,这把怎么样?”史密斯拿来一把枪。
下雨天看向马哨,马哨点了点头,上前从商人手里接过枪,准备试一试。
“棕贝丝,英国货,这把据说还在1840年杀死过一个中国军官。”史密斯随口说道。
为了照顾印第安人的英语水平,史密斯用的都是简单词汇,语速也比较慢,因此马哨听懂了。
毫无疑问,这说的是鸦片战争。
马哨有些感叹,然后才摆弄了一番棕贝丝。
他不想要这种枪,太老了,在他的印象里,这玩意好像是十八世纪早期发明的,距离现在都有一百多年。
其实现在使用棕贝丝的人并不少,就像史密斯说的,一直到鸦片战争,英国军队还在装备棕贝丝。但作为一个未来人,马哨对这种即将淘汰的火枪实在提不起兴趣。
他正要问还有什么型号,目光却忽然一凝,直勾勾地盯着史密斯身后的一个年轻白人,准确地说是其手里的枪。
左轮手枪!
马哨仔细看了一眼,确定对方拿的就是左轮手枪或者说转轮手枪,当即指着说道:“让我看看这个。”
“你说这个啊,这是我侄子买的新鲜玩意,叫什么柯尔特转轮手枪。”史密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