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九章 荷兰人的妥协(2/2)
作者:样样稀松
的力量,无法达到这个目的。
而且,明国海军只在舰船在大小上,与西夷还有些差距。但在数量上,甚至是火炮的总量上,已经占据优势。
另一个无法改变的优势,则是明国海军可以在本国近海作战。也就是说,即便正面打不过,也能够对荷兰人在东亚的航海商路造成极大的威胁。
算算东印度公司的战舰数量,如果每次前往倭国贸易的商船都需要护航的话,绝对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打,没有把握。即便能胜上几场,也无法使明国海军屈服,反倒会使其贸易商路有被掐断的危险。
倭国的商贸是荷兰人在亚洲的主要财源之一,大明帝国的丝绸、瓷器、棉布、白糖等商货,更是畅销欧洲,利润巨大。
荷兰人几次攻击濠镜的葡萄牙人,就是想独占大明帝国的商货,垄断欧洲的销售。
特别是大明制造的玻璃镜子,品质远胜威尼斯的水银镜子,现在已经成了欧洲王室贵族,乃至富豪追捧抢购的对象。
而鉴于葡萄牙人对于大明帝国平灭建奴和组建海军的帮助,大明帝国把玻璃镜子的很大份额给了葡萄牙人,也是荷兰人眼红的原因。
可现在不要再打葡萄牙人的主意了,大明帝国已经收回了濠镜的治权,并驻兵保护。
一部分葡萄牙人选择继续在濠镜居住,一部分葡萄牙人前往广州新设的商馆区,另一部分葡萄牙人前往西贡商馆。
也就是说,现在荷兰人再进攻濠镜,就要与明军作战,是战争行为,根本谈不上取代葡萄牙人,并继续保持与大明帝国的商贸。
说到底,决定因素还是实力。
明国海军是在水师的基础上建立的,但舰船、火炮、海战的思想,却是先进的。
从数量上,舰船的数量并不比历史上的郑芝龙更多。但在质量上,却远超郑家船队。
加农炮,加朗炮,火箭,明国海军在武器装备的性能上,已经超过荷兰人,甚至是所有西夷。
当然,舰船和火炮在数量上远超荷兰东印度公司,却并不是荷兰国,但荷兰也不可能派太多的舰船来亚洲。
可大明帝国已经一反颓势,解决了国内问题后,对海军的投入更大,发展更快。
综合考虑,反复商议之后,荷兰东印度公司无奈地接受了失败的结果。对于明国的条件,他们派人前来商谈,并为战俘支付赎金。
值得荷兰人欣慰的是,明国放开了自由贸易,上海、广州、西贡,成为首批开放的港口,开放的商馆。
也就是说,荷兰人不用战争也能达到部分目的。但要垄断大明帝国的对外贸易,却是万不可能。
至于通过台湾海峡的税金,也可以称为保护费或者是过路费,在当时的国际上,也是正常操作。
比如荷兰人与丹麦签订条约,才获得货船免税通过松德海峡的权利。
也就是说,收税或免税取决于谈判和约定,收多少,也要双方协商后确定。
所以,荷兰人的底线是接受明国的全部条件,以竞争者的身份,参与到大明帝国的对外贸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