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云的大脑疯狂运转,开始尝试着理清思路。
首先,区区百余人规模的盗墓贼,按说不可能是曹丕三人随行的数千近卫军的对手。
唯一能解释得通的可能性,就是他们遭遇了更强大的敌人,尽管在冀州境内,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但除此之外,楚云也想不出还有什么可能。
再者,就算是这样,有另外一股隐藏的敌人撞上曹丕他们,按说至少也应该留有交战的痕迹,总不至于让两千兵马凭空消失。
除非——
楚云摇了摇头,将最极端的一种可能性暂时抛诸脑后。
“你们甄氏可是无极县第一大族,按说有盗墓贼匪为患,你身为家主,不应该先去找县令,请他调动城内的兵马去剿匪么?何必向远在邺城的妹妹求助?”
楚云无法理解,别说远水解不了解渴,这区区盗墓贼,正常来说只要城内的守军出动一部分,就足够将之剿灭,再不济将其驱逐出一定范围内,是不成问题的。
且不论是否另有一股隐藏的敌人存在,至少在这件事发生的初期,正常人应该是这样的思路才对。
被质问的甄尧眉头皱得极深,白净的面庞上,露出踌躇之色。
“这个……说起来,将军您可能不信,罪民有一个猜测。”
“猜测?什么猜测?先说来听听。”
“其实这伙盗墓贼开始出没时,其他士族就已经派人通知本县县令,但胡县令一直不以为然。
后来那伙贼寇得寸进尺,直到罪民亲自去拜访胡县令,他才肯派出几十名哨骑,前去搜寻那些盗墓贼的消息。”
楚云脸色铁青地问道:“这胡县令以往处理政务一直是这么荒唐吗?”
“并非如此,罪民平心而论,在此之前,胡县令虽然算不上是个难得的好官,但他做事从没这么荒唐过!”
“那后来呢?”
“后来,在我们甄氏私兵与哨骑们的联手下,最终成功伏击到落单的贼寇,成功将一个贼寇抓回无极。”
“那人现在身在何处?!”
楚云将内心的激动强行按下,语气中仍不复先前的镇静。
“哎——”
一声长叹,甄尧无奈道:“此人越狱逃走了,但罪民以为,以当时的情况,那贼寇被铁枷束缚了手脚,以他一己之力,就算是多生出一双翅膀,也不可能从大牢中飞出去。”
“你是说,有人助他逃狱?”
“不敢欺瞒将军,罪民动用家族中的全部资源,一路抽丝剥茧般地探查,最终得到的消息,却是匪夷所思,难以置信。”
“你该不会想说,帮助那个贼寇逃出生天的,是胡县令吧?”
“正……正是!将军果然如传闻中一样,足智多谋,才思敏捷!罪民万分佩服!”
“少拍马屁,你的意思是,你们无极限的胡县令,很可能与那伙盗墓贼有所勾结,还充当了那伙贼寇的保护伞?”
楚云哼了一声,奉承的话听得早就耳朵都生茧,对于甄尧的马屁之言自是毫不受用。
“是!”
甄尧郑重地大幅度点头。
诬告朝廷命官并非小事,以甄尧现在的处境,更不可能为了转移责任而做出这么可笑的事。
否则,等待他的下场只会更惨。
如果甄尧的言论属实,胡县令从最初的“消极剿匪”,到后续的“私放贼寇”,这两点确实足以证实胡县令与那伙盗墓贼有所勾结。
“看样子,所有的线索都指向胡县令,要想知道那伙盗墓贼的真正来头,还有曹丕他们三人的去向,就只能先从这个胡县令下手了!”
在心中得出这一结论,楚云看向甄尧,装腔作势道:“甄尧,你本已是罪无可赦,按理说应该把你们甄氏满门抄斩,你知不知道?”
这一句话,吓得甄尧汗如雨下,两腿发麻,甚至差点儿当场失禁。
本就跪在地上始终不敢起身的甄尧,当即不顾已经磕破的脑袋,又“砰砰砰”冲着楚云连磕了三个响头。
“将军!将军救我!求将军为罪民指条明路!”
甄尧虽然恐惧,但没有失去冷静。
他知道,此时此刻,能救他和甄氏全族的,唯有眼前的楚云一人。
“哼,念在你妹妹甄宓已嫁给子桓为妻,而子桓与我亲如兄弟的份上,我就给你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
“谢将军!现在起,自我至下,整个甄氏听凭将军差遣!将军有什么吩咐,甄氏立刻照办,绝不敢有误!”
甄尧很识相地感激道。
“两件事,第一,与我随行的一位将军还有将士们,被城门口的守军押进大牢,我要你想办法将他们捞出来!记住!不得暴露他们的身份,更不能把此事做得太引人注目!”
“罪民遵命!”
“第二,以你的名义,帮我把胡县令约到你们甄家的府邸!”
“罪民这就去办!”
甄尧猜到楚云是要对胡县令动手,但他的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有一丝暗爽。
如果不是胡县令与那伙盗墓贼相互勾结,也不会害得三位公子在无极县附近失踪,他们甄氏如今也不会莫名其妙就卡在了鬼门关的门口,随时可能满门被诛。
所以明知道楚云要对付胡县令,甄尧不但愿意主动配合,甚至还有一种“公报私仇”的暗爽感觉。
“去吧,我就在你们甄家的府里等着,欢迎吗?”
对于楚云的问话,甄尧只觉得汗如雨下,陪笑道:“将军这说得是哪里的话?只要您愿意,您永远是鄙府最尊贵的客人,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甄尧现在正应了那句“请神容易送神难”,虽说楚云不是他主动找过来的,但没有他当初那封书信,也不会有后续这接踵而至的麻烦。
所以他现在只能打掉了门牙往肚子里咽。
临行前,甄尧还特地吩咐几个心腹听从楚云的安排,并嘱咐要以公侯之礼对待楚云,视楚云的任何命令为圣旨。
看着自家家主磕破脑袋的狼狈模样,众心腹还是第一次见他如此失态,但愣神归愣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