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死路一条,我选择了生,答应了大明的条件。
藏巴汗投降了,退出乌斯藏地区,接受册封、世代朝贡,成为大明藩国。
战争结束两个月后,藏巴汗接到从桑珠孜(日喀则)赶来的家小,带着随身财物;连同投靠他的贵族老爷及喇嘛,带着近三万余民众(包括八千藏兵),上万头牦牛和羊群离开江孜,沿着崎岖的山路南下不丹。
在桑珠孜与不丹的边境地带,护送的志愿军将缴获的武器全部还给藏巴汗;这些武器当中有近千杆火绳枪、十门虎蹲炮和相关火药,还送了两百匹蒙古马。
藏巴汗带着人进入不丹,先在亚东(不丹城市)建立了新的政权;两个月后攻入了延布(不丹首都),统治不丹的帕竹(竺巴)派领袖阿旺纳姆伽尔投降,成为法王之一;噶玛迥旺波成了新的不丹国王,于崇祯四年向北京派出了朝贡使节。
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江孜之战落幕,此战歼敌两千余人,伤三千余人,藏巴汗的元气并未伤到,还保留了部分实力。
如同历史上一样最后战败投降,不同的是大明没杀他,只将他流放不丹,给乌斯藏的黄教立了个对手在身边。
大明这边获利是丰厚的,光抄没的白银就有近千万两、黄金三十万两,金银首饰等物件价值三百万两白银,这些金银财宝的大部分会运回大明。
藏区空出巨大的权利空间,黄得功在前、后藏的核心地带的桑珠孜(日喀则)和拉萨两地建立不少皇家庄园,由忠于大明的人员控制,成为驻藏军队的后勤基地。
黄教领袖在崇祯三年十月回到拉萨,成了整个藏区的宗教领袖,得势的黄教如同历史上一样,开始大规模的反攻倒算。
大明依照协定内容,协助黄教在前藏成立“贡嘎政权”,在后藏成立“桑珠孜政权”,建立了“摄政制度”(参看满清的执政制度)、“金瓶掣签”等制度。
任命刘宇亮为驻藏大臣,黄得功为驻藏将军,任期五年;大明在拉萨、江孜两地各驻扎两千人;至于阿里地区,裙带的关系占了上风,顺福侯贵英恰带着两千蒙古兵开往阿里,被封为顺福公,任阿里将军,受驻藏将军指挥。
最后如同历史上一样,两位黄教领袖自己划定了统治区域,班禅统治桑珠孜和阿里,大致是现在日喀则和阿里地区;“达来”统治拉萨和那曲的“三十六部”霍尔人,大致是现在的拉萨、林芝和那曲等地区。
政府建立完成,开始正式划定乌斯藏和青海的分界线,大致按照后世的划分,这个也没什么纠葛。
朵甘思的昌都地区成立独立的西康行省,归属青海总督区管辖;没有后世西康省那么大,金沙江以东划归四川统辖。
至于这么划分的奥秘,估计只有皇帝朱由检一人清楚,其它人照做就好。
其实很简单,是延续历史习惯,朵甘思一直未纳入乌斯藏的统治核心区,历史上也是满清打败准葛尔汗国后才将昌都地区划给“达来”管辖;
朵甘思划入四川会导致四川成为庞然大物,所以将昌都地区分出来建省,减少离成都也近的甘孜和阿坝地区的离心力。
最后的目的不可告人,是要降低黄教对整个藏区的影响。
备注:
1、藏区分按照过去的划分,西藏从西向东:主要是阿里、后藏(藏)、前藏(卫)、昌都(察木多)、康,此外,青海南部西藏北部成为安多;按照方言划分为三大藏区:卫藏地区(法域),康巴地区(人域),安多地区(马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