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是店家料理手段厉害才有这么多顾客。
叶铭找到老板点了几道小菜,要了一瓶酒在一张桌子上替萝琳斟上。
萝琳拿过了酒杯才回过神来:“我说你这人未免太自来熟了吧?我们俩貌似也没那么熟络吧?”
“喝酒吃饭,跟熟悉与否也无关系,你可以当咱们这是拼桌啊,”江湖人行走江湖一分是运气,三分靠本事,其他全靠同道朋友,像叶铭这种随和派总是能跟人结交,“笑脸迎人,路也能走得顺一点。说来你是我来这个世界后认识的第二个人吧?我还没见过你除了生气以外的其他表情呢,难为了一张俏脸啊。”
萝琳手握刀柄,淡淡道:“你再胡说一句试试?”
“咳咳咳!老板,这酒是用什么果子酿的,枣子吗。”叶铭立即扯开话题向店家问道:“我从没喝过这种发甜的烈酒。”
叶铭要的酒是果酒,他只在河北曾喝过枣酒,对杯中的果酒颇为稀奇。
老板是个发福的中年人,笑起来很和蔼:“枣?恕我孤陋寡闻从未见过,这是用杜松子和大麦芽酿的酒,咱们都管它叫杜松酒,客人没喝过吗?”
“没啊。”
老板道:“那真少见了。”
萝琳随口道:“乡巴佬……”
“这丫头真难说话啊。”叶铭一阵结舌,对萝琳道:“先吃东西吧,吃东西,我也不知道这里什么好吃,只随便要了几个菜,你别嫌寒酸就行。”
叶铭说着习惯性地取筷子夹了一点菜,很多人行走江湖时自带干粮碗筷,以免盗贼下毒,而叶铭随身自带的银质筷子既能夹菜也能试毒,虽然他已经会用刀叉,但还是没放下这个习惯。
老板当然不知道他手中的东西竟然是餐具,看得稀奇,问道:“客人,这个把戏可是少见。”
萝琳见了叶铭用筷子灵活轻巧地夹起食物,心里好奇,极其严肃地看着那两支筷子。
中华周边的居民谁人不会使用筷子,便是几岁的孩子也能灵巧地夹菜,叶铭见萝琳这表情,顺口问道:“没见过?”
萝琳摇了摇头:“没。”
“乡巴佬——别动手啊!真是糟蹋东西!”
老板擦了擦冷汗,走到别桌去了,头上还老大的问号:“这两人什么毛病?仇家还一起吃饭?”
拌嘴中,这餐饭用得很慢,吃完外面都快晚上了,老板看了看天色,过来催道:“客人,小店要打烊了。”
“打烊了?”叶铭不禁问道,“这天才刚黑啊,酒馆不是做晚上生意的吗?”
老板抱歉道:“这几天院内通知要宵禁,晚上没什么生意,也就打烊了。您没见客人们不都是白天来的?就是这样,不好意思了。”
叶铭和萝琳对视一眼,都想到了宵禁的原因。
“而且不止是学院命令,最近我们这一带也不太安全。”
“不安全?”叶铭问道:“有什么事吗?”
“也不知道为什么,最近学院的学生们火气都很大,说不到两句就要动手。夜里出来决斗的也不少。”
“难道出事了吗?”
“嗯……我也没有亲眼见到,”老板解释道,“不过有人看到昨天夜里死人了,就在附近,似乎是剑士们私下决斗引起的。今天白天去的时候发现现场只有血迹,尸体已经不见了,真是……”
“还有这等事?”叶铭这话似是问老板,其实也是在问萝琳。
萝琳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老板继续道:“你们也快回去吧,夜里别遇到麻烦,黑灯瞎火,内城的警卫队也没办法马上来。”
“没事。”
“这类事我也算常见了,小心点就够了。”两人是真不在意,反而有点想去找命案现场。
结了帐以后,老板送客到门口:“宵禁取消后再来喝酒吧。”
“好啊。”萝琳临走前看似随意地问道:“老板,能说一下昨晚发生事件的地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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