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也是你小子命大,当初伤那么重都捱过来了,而且你小子说话算数,当年跟我说苛富贵,不相忘,居然都做到了。”
“男儿一诺千金嘛!”秦琅也笑着道。
“七十年了。”老黄道,“当初你跟我说这话的时候,是七十年前,那时我们在西入关中的道路上,东躲西藏,被郑兵追,被野狗咬,朝不保夕,危在旦夕。”
“居然七十多年了。”秦琅也不由的感叹。
“时间过的真快啊。”
“是啊,当时我们谁会想到,我们七十年后还能再谈起这段逃难经历?我一百多岁,你八十五,两个差点成了野狗腹中饥的狼狈家伙,现在一个是高高在上威风八面的大唐太师、吕宋国王、南洋宣慰使、南洋行省总督,一个是吕宋新会稽侯,哈哈,真是想不到啊!”
“阿黄啊,这大好日子可得多活些年啊,我可舍不得你离开,没有你,会很孤单的。”
老黄却呵呵一笑。
“我不行了,已经感受的到了,人要死了,自己真的能感受到的,这是大限已至的感觉。”
“唉!”
“你再活个三十年都没问题,没有了我,不也还有豹子头嘛,那匹无赖好酒贪色的死马,我感觉你未必活的过它。”
绝大多数的马也就活二三十年,极少数能活到六七十年,但马一岁就能相当于人十二岁,两岁相当于人十八岁,以后每长一年相当于人增加三年,如今快七十岁的豹子头,实际上已经相当于人类二百一十六岁了。
豹子头其实早就不行了,是秦琅请了最好的兽医团队,用了最好的药在维持着它,十年前就已经不能站起来了,但依然还是无酒肉不欢,甚至还总喜欢安排几匹小母马在它马厩里才高兴。
这马是当年秦琼那匹忽雷驳母马生的崽,是阿黄亲自接生的,也是他养大的,一晃这么多年了,秦琅的坐骑不知道换了多少匹,可唯有这匹马却跟老朋友一样。
秦琼死后,忽雷驳绝食而亡。
秦琅觉得,或许是因为自己命长,所以这豹子头也坚持到如今,或许哪天自己挂了,这豹子头可能也就死了。
这是一种很玄而又玄的东西,却又让秦琅十分坚信。
“你说我是不是该把秦伦召回吕宋,让他去南赡岛就封。”
阿黄偏着脑袋问,“你在担心什么?担心你突然蹬腿后,二十一郎会有什么想法,放心吧,二十一郎虽是皇帝的妻祖父,但他没有你这样的能力,甚至远不及秦俊和秦孝忠爷俩。”
“我知道秦伦的能力只能算中上,但越是如此,越不免有些担心。如今我还在世,秦家自然没人敢动,但过几年,我死了,可能就不一样了。秦伦正因为是皇后的祖父,所以我想着不如早点让他回来,反正他也做到了宰执,也算是为秦家出过力,为他的儿孙们留下了不错的资源。”
“可他才刚五十岁,未必愿意回来吧?洛阳多繁华啊,就算旧金山也是远远不及,更别说南赡州那鬼地方了,我可是跟你去过的,去一次得几个月,那里唯一让我忘记较深的也就是那些会打拳、蹦蹦跳的袋鼠了,那尾巴烧着吃不错,肉就比牛羊肉差远了。还有鸭嘴兽,也挺神奇的,说远了,那鬼地方,除了大就是荒,秦伦在洛阳当着宰执,会愿意回来?”
“又不是人人都是你秦三郎,一点不恋栈中枢大权,说走就走。”
秦伦是秦琅嫡次子,今年才五十岁,也是秦琅最小的儿子,比他长孙孝忠还小一岁,如今在朝为相的两个秦家子孙,秦伦不论资质还是心境都不如秦孝忠。
秦琅自认为看人还是较准的,秦伦也不是什么很有野心的人,但他确实是个比较喜欢享受的人,甚至不舍得手中的权力,可越是如此,秦琅越认为有必要召他回来。
权力就是一种上瘾的毒药。
现在秦伦还没有什么不该有的想法,但就怕将来在中枢两府久了,地位上升以后就慢慢有了。
“三郎,你把秦伦召回来,那孝忠召不召回来?如果你只召二十一郎,那他心里只怕会有芥蒂,难以服气。”
秦琅想了想,“新天子给我的感觉,不是一个简单的皇帝,我怕秦伦将来在他手中犯错。”
“如果你真有这种感觉,那你就把二十一郎召回来吧,就算现在他一时心中不高兴,也总好过将来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