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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2章:密西西比(2/2)

作者:牛笔老道


    虽然的确有不少人被淹死,可是大部分人还是成功抵达了对岸。

    对岸是西班牙人的地盘,此时英军上下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

    更重要的是,当地的西班牙人在明白了黄皮猴子即将杀过英西两国的界河的消息后,也惊慌失措地开始向西南方向跑路。

    在西班牙人看来,数万英军都如此仓惶地逃窜,追杀而来的黄皮猴子一定更加可怕。

    他们连英国人都不打算放过,能放过他们这些西班牙人么?

    肯定是不会的!

    不想死在黄皮猴子枪口下的话,那就得立刻跑路了。

    当过河的英军士兵在对岸生火取暖之际,大明远征军便已经抵达了河畔。

    黄廷不说废话,也没目送猎物离开,直接下令炮击。

    只要重炮够得着的目标,就一律轰他个地动山摇,鬼哭狼嚎!

    不得不说,密西西比河的确很宽,工兵搭建浮桥估计的三四天时间。

    黄廷一看地图,发现在渡过该河之后,己部还要连续横渡好些条河流。

    这难度堪比在水网密布的江南地区作战了,感觉有些得不偿失了。

    思考了一天之后,方才做了决定,全军沿密西西比河东岸南下。

    由于两个军所辖的四万倭军都留给了郑成功与郑家骐,黄廷也不担心英军会卷土重来。

    真要是发生这种事,那反而是方便了自己,可以与郑氏兄弟一道将其一网打尽了。

    反之,那就可以结束在英属北美地区的作战行动了,以后转战西属北美的得克萨斯地区。

    再说凛冬将至,决定不能再次上演去年那种狗屁倒灶的事情了。

    全军近万人向墨西哥湾北部岸边开拔,就近接收舰队送来的补给。

    然后择时借助舰队,将部队运输到得克萨斯去。

    对黄廷来说,将全军挪到对岸是很麻烦的事情。

    可用揭暄的舰队的话,也就是举手之劳,这便是海军与陆军的本质差别了。

    等黄廷所部抵达目的地,已经是春节之后的事情了。

    远征军第二十三军已经占据了塞维利亚,第二十四军则驻防马拉加。

    这两个军都已经划归黄廷指挥了,因为某尊师已经想到了郑成功所部兵力不足的事情,倭军就是用来为其补充的兵源。

    倭军善于干脏活累活,刚好可以给郑成功解燃眉之急。

    否则凭借三五万郑军,根本无力控制荷属北美与英属北美的广袤地区。

    此时曾英指挥的第十五、十七、十九这三个军已经攻入了得克萨斯腹地,目前已经在萨拉戈萨以北地区作战了。

    一想到能又与五师弟并肩作战,黄廷便开心不已,等舰队一到,便命令全军登船。

    绕过位于得克萨斯东南部的沼泽地,在马拉加湾以东重新登陆。

    从这里北上,配合曾英的部队,对该地区的西班牙与英国部队进行地毯式扫荡。

    黄廷的首要目标还是詹姆斯二世,这家伙在意识到自己南下之后,应该还活动在孟菲斯对岸一带,因为这里便于再杀过去。

    唯一让黄廷感到厌倦的是,好不容易走完的路,又得重新走一遍……

    好在自己手里又有了六万人,飞机、坦克、导弹、重炮,重武器一样不少。

    从墨西哥湾到孟菲斯,舰队逆流而上大概需要五天时间。

    在确定可以得到舰队的补给与炮火支援后,黄廷这才带兵北上。

    等自己消灭了詹姆斯二世的部队,届时曾英应该已经抵达得克萨斯北部了。

    两部便可以齐头并进,向北进攻,从而一举收复内陆的失地了。

    计划是好的,但鬼知道詹姆斯二世那孙子跑到哪去了。

    黄廷带着手下花了近两个月的时间才走回来,对这片地区的变化情况完全不了解。

    好在当地有反西亲明的印第安酋长介绍了相关情况,酋长会说西班牙语,那就容易沟通了。

    通过了解,黄廷得知詹姆斯二世的部队已经在这一带活动,甚至会去得克萨斯以北的地方,尤其是以洗劫印第安部落为主。

    这也是酋长向其提供情报的根本原因,从其所作所为来判断,这些玩意完全就是一群土匪。

    话说回来,对方真要是这样的话,己部反倒容易下手了。

    用附近的印第安部落做诱饵,便可以干几锤子的买卖了!

    黄廷所部没有分散出击,全员集中在一起,隐蔽在一处谷地的话,英军游骑兵是很难发现的。

    最多看到天上盘旋的飞机,仅此而已,获得明军的情报基本靠猜……

    黄廷以俘虏的全套武器装备,外加赠送一些食品、药品、生活用品为条件,说服了这名酋长为自己充当诱饵。

    设伏地点不是平原,而是一处河谷。

    这种地方便于隐藏伏击部队,还会限制英军骑兵的机动。

    并不需要出动坦克,步兵有火箭筒和机枪,加上大量的手榴弹,照样可以干翻对方骑兵。

    勾引猎物上钩也很容易,让酋长派出一些勇士,带着一些牛皮,装作出去交易。

    等见到猎物,扭头就跑,将其勾引到冒出袅袅炊烟的河谷里,那就算是齐活了。

    为了保护盟友,黄廷还让上百士兵换成对方的装扮,脸上涂了油彩,脑袋上插着几根靓丽的鸡毛……

    这位妆效果完全可以以假乱真了,只不过皮衣里面有钢板,可以起到给躯干部位防弹的效果。

    勾引了两天,等第三天上午十点左右,还真有大约五十英军骑兵上钩了。

    仗着自己使用左轮步枪,完全无视印第安人,直接就向河谷的位置冲杀过来。

    只是今天这个印第安部落与其他部落稍微有一丢丢不同,该部落有很多机枪……

    战斗仅仅持续了不到五分钟就结束了,再没有一个英军骑兵能坐在马背上。

    轻伤的也被五花大绑起来,然后从其嘴里便获得了黄廷需要的一些情报。

    尽管很破碎,但通过情报,结合地图,大概能确定一部分英军的驻扎地点。

    英军目前仍然缺乏战马,大部分人都步兵,所谓的机动性就不复存在了。

    接下来,黄廷所部的任务就很简单了,那就干一票大的。

    先向詹姆斯二世的一条胳膊来上一锤子,试试自己的手气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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