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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如其来的力道,让梁乃楠来不及反应,一时间抵挡不了,抱着她摔躺在地。
这小妮子,是有没有这么急啊?
他心里叹息,嘴里却没少吃她一口,热热切切的哺喂着彼此。
他是饿了,真的饿了,而且好饿好饿……
是这女人诱发了他的食欲。
“丹菲,”待离开她的唇,他捧着她的脸庞低唤,“往后可不许让别人也这样吃你,知道吗?”
“知道……”
“这才试女孩。”
“我是你的女朋友。”
梁乃楠弯唇一笑,“对,我的女朋友,只有我可以这样吃你,只有我……”
他忽地一翻身,改将她压在身下,低下头,不顾一切的放肆品尝这道美味的珍馐。
他才懒得管她是齐城人还是哪里人,他只在乎,她是不是他要的人。
很显然的,她是。
第9章(1)
直到睡前,耿丹菲还爱不释手的把玩着梁乃楠送她的礼物——
那是一整打的铅笔,鹅黄色的外皮,上头镶着砖红色的橡皮擦,梁乃楠用一条红色滚着金边的锻带将这十二枝铅笔捆成一束,还系了个漂亮的蝴蝶结,像极了一束小花。
小花束漂亮又实用,她好喜欢好宝贝,她会留一枝给自己,剩下的正好带回去一风堂送给掌柜大叔,好让大叔记帐的时候更方便。
之前,是她误会铅笔了,还直说它难用,没想到是她自己使用方法错误,把铅笔当毛笔使,自然觉得难用。
多亏了梁乃楠……
她坐在,弓着腿、托着腮,脑袋不由自主的回忆起他握着她的手,一笔一划教她用铅笔写字,想着想着,整个人仿佛又回到白天在他办公室里的情景——
他将她安顿在一张气派的大桌前。
“喏,这枝就是佳佳借我的笔。”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假,她特地亲自示范梁佳佳借给她的铅笔有多难用。
果不其然,一个字都还没写完,不是纸张破掉就是笔尖断掉。
她气嘟嘟的望着他,像是等着他替她出气。
他眉眼含笑,气定神闲走来,抽走她手中的铅笔,揶揄道:“铅笔不是毛笔,它是让人这样轻松握住轻松书写的工粳发明铅笔的人要是知道你把它当毛笔使,不捶胸顿足才怪。”
他扳弄她的手指,让拇指搭着食指,牢牢把铅笔握在手心里,就连手肘手腕也都舒服的靠在桌面上,然后,他从身后连笔带手的握住她,慢慢教她在纸张上写字。先是他的名字,再来她的。
幼细小手被阳刚大掌牢牢包裹着,和谐得仿佛女人天生就该这么被男人牵握着。
记忆的弦瞬间被拨动,已经远去的温暖与熟悉,再度涌上心……。
那个时候她还小,跟着阿爹在外走镖,餐风露宿,没有纸笔没有桌案,阿爹就随手取来小树枝,抓着她的小手一笔一划的耐心教她识字。
那一直盛丹菲心里最幸福的记忆,却也是这辈子再也不可得的幸福,没想到阿爹走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