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行》
第一章 下山
荒山寂静,雨落无声。
省多是山岭地带,其中有一座无名小山,山头非常低矮,加之缺乏险峻秀美的景致,所以说起来是很不起眼的。只是这座山却也有特别之处,那就是形状圆圆整整的非常规矩,颇似半边女性贴身衣物,倒扣在一马平川的沃野当中。
山顶的正当中是一间破落的小庙,兀立在那里,恰似女人,因此这座山俗称奶头山,庙则被民间戏称为奶头庙。
按说这样的戏谑对神灵是不敬的,不过这不能说明附近的居民普遍信奉唯物主义,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大家都不愿意到这里来上香许愿,因为实在不敢相信这里的酒肉和尚。
虽然说如今真正的有道高僧少之又少,和尚吃肉喝酒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人们也不会太过在意,但到庙宇烧香拜佛无外乎祈福消灾,而到奶头庙这里来却往往会让所祈祷的事情展得出人意料,这是任何人都受不了的。例如说有人到这里来求子,过些日子老婆还真就怀孕生产了,但是一做亲子鉴定才现,孩子的亲爹是隔壁的无业游民王二狗。
正因为如此才形成了奶头庙的这种破落景象。
不过山上的风景还是很不错的,草木在这个季节郁郁葱葱,夜晚微风吹摇着,让枝叶出一阵阵浪潮般的沙沙声响来。奶头庙大殿内的四角蛛网盘结,就连佛陀的神像都很久没有擦拭了,上面落满了厚厚的灰尘,间或有两只老鼠跑过。
如果佛祖看到这座庙宇的惨状,恐怕也会失声痛哭出来的,只不过这里已经被佛祖遗忘了。
大殿那满是厚厚灰尘的地面上,随意的摆设着两个蒲团,一个肥头肥脑,身穿一套破烂袈裟的胖和尚,手里拿着一个烹调刚好的猪头正啃的津津有味,啧啧有声。他不时地翻着那双金鱼眼,上下打量着面前的一个年纪大约在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
胖和尚啃完了猪头之后,表情极为贪婪的舔了舔沾有肉屑的骨头,嘴角坏坏地了几下后,搓了搓肥厚的手掌说道:“我说我这乖徒弟啊,你上山已经有十年了吧!这些年来,和尚我虽然吃了你大概上千斤猪头肉,可是我身上的这点本事,也快被你掏空了!”
年轻人毕恭毕敬的说了句:“是吗……”
“当年我是贪图你做得一手美食,而且为人乖巧懂事,才收了个你这个俗家弟子。这些年下来,你在各方面的造诣已经青出于蓝,有你小子继承老衲的衣钵,也对得起我那死鬼师父的在天之灵了。所以从明天起,你就可以下山了。”
年轻人早就有预感,今天将会生改变自己一生的事,但是听到和尚的这句话仍有些难以接受。他抬起头来,睁大了眼睛,惊恐地问道:“师父,你要赶我走?”
“什么赶不赶的,怎么说的这般难听?!”和尚摸了摸锃明瓦亮的脑袋,然后将脖子上的佛珠摘下来放到了怀里:“只是你我师徒缘分已尽,你继续留下去无益,而且老衲也打算云游去了!”
年轻人吞吞吐吐的请求道:“师父,不如你带我一起走吧!山下人心险恶,徒儿怕……”
“人心险恶又有何妨?难道因此,你就要一生都避在这荒山野岭?”
年轻人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把头低了下去:“这……”
“莫要忘记古时寒山拾得两位高僧的对话,寒山曾问拾得:‘世间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又如何处之?’拾得答曰:‘只是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过几年,你再看他。’”
年轻人小心翼翼的问:“师父的意思是要‘忍,’但若是忍没有作用呢?”
“那就‘修理他’!”和尚笑了起来,告诉年轻人:“忍无可忍就无须再忍!世人贪婪蒙昧,有时当用雷霆手段,以当头棒喝!”
“话虽如此,但我们毕竟是出家人……”
和尚看出年轻人其实是不愿意离开自己,于是又哈哈大笑起来,接着说:“莫说你没有受戒,就算是个真正的出家人,也不是真的要避开红尘,在出世之后必要重新入世,以帮助和脱世人!那些整日躲在庙里敲钟的,其实都是些在俗世混不下去的人!”
年轻人轻轻点了点头:“徒儿知道……”
和尚指着大殿中的佛像说:“不要忘记,地藏王菩萨之所以不肯成佛,就是因为有着这样的宏愿,所以他才在佛祖面前誓‘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地狱未空,誓不成佛’……”
年轻人恭敬的看了一眼佛像,小心翼翼的提出:“师父,我一直以为那是释迦牟尼佛……”
“哦……对了……为师的忘记了,我佛慈悲,罪过罪过!”虽然口念“罪过”,但是和尚却没有一丝愧疚之色,而是接着对年轻人侃侃而谈:“所以为师的让你下山历练一番!”
“哦……”
“这也可以让你将自己所学加以施用!”
和尚的这番话很简单,却激了年轻人的雄心:“徒弟也想要学有所用!”
“这就对了!”和尚用力的点了点头,然后略有些遗憾地说:“老衲我为了教好你这个徒弟,已经在这荒山野岭的地方逗留了将近十年,也是时候享受一下花花世界了!”
年轻人对师父的不羁早已经习惯,只是微微笑了笑,却没有说什么。
和尚擦了擦脸上的油渍,从身后摸出一个包裹,放在年轻人面前,郑重其事地说道:“为师身无长物,只有日常用来行医的东西,已经全部都放在这里面了。你要好生的保管,切记不可丢失,更不可在其他人面前显露。”
和尚说罢站起身来走到庙宇之外,年轻人虽然很是不舍,但也知道自己挽留不住。他紧随在和尚后面,追问道:“师父,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吗?”
其实和尚已经把该说的全都说了,年轻人也完全知道了师父的心思,提出这个问题只是想要多听听师父的声音。
和尚回过头看了看年轻人,目光中充满了慈爱:“师父告诉你,要一生记住一个字,那就是‘侠’!曹慎,什么时候你真正理解了这个字,什么时候就是我花愈和尚真正的传人!”
花愈和尚双脚在地面轻轻一点,便如同一只大鸟般腾起,飞快地消失在夜色中,硕大的身躯竟然没有出一点声响。
曹慎打开面前的包裹,只见里面是一块巴掌大小的透明的玉夹,里面排列着长短不一的八十一枚金针。玉夹旁是块黑黝黝,酷似顽铁的牌子,上面密密麻麻的雕刻有许多文字。由于年代久远,很多地方严重磨损,已经无法看清全文了。
曹慎恭恭敬敬地向着花愈和尚远去的方向磕了几个头,然后收起玉夹以及铁牌,转身走出了大殿,恋恋不舍地向着身后的奶头庙看了几眼后,飞快地消失在夜幕当中。
原本静籁的夜空,突然间风急雨骤起来,似乎在暗示着曹慎的入世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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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位于沿海地带,在国内乃至国际上,都是繁荣无比的大都市。
此时正值初春,月色皎洁而安详,寒风阵阵不时刮过,天气多少还有些寒冷。
在一条繁华的商业街,月色下的街道灯火通明,无数趁着夜色观光的游人,或者那些闲得无聊的市民,在繁华的街道上成群地徘徊着。
远处街道的彼端,缓缓地走来一个年纪大约二十左右的年轻人,身材高大,丰神俊朗,浑身上下散着一股淡淡的出尘之气。他身穿一套淡灰色的半旧唐装,手持一把制作精美的油纸伞,显得有些另类,跟周围人的打扮格格不入,就好像淤泥中的一朵莲花,又或者是黑暗中的一盏灯火,在人群中显得无比的醒目。
周围的人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让年轻人感觉很是不自在,微微地皱了皱眉头,脸上掠过一丝阴霾,脚下同时加快了前进的度。
这个年轻人正是曹慎,自下山以来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了,一路上信马由缰地四处逛荡着,既没有目的地,也不知道该干些什么。不过倒有不少收获,那就是多少熟悉了俗世。
虽然花愈和尚离去的时候,没有留下任何财物,曹慎倒攒有些私房钱,可以勉强维持盘缠和生活花销。
当来到s市之初,这里的繁华程度让曹慎感到震撼,一切都远出了想象所及。高楼大厦插空而立,车水马龙,行人如织,比曹慎以前所在的穷乡僻壤繁华了不止百倍。
曹慎游目四顾着周围的环境,嘴里一个劲儿的感慨着:“果然繁华,胜似仙境!难怪师父他老人家身为出家人,还一个劲儿的念叨着红尘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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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疯狂的三菱跑车
曹慎只顾得欣赏着周围的风景,一不留神迎面跟人撞了个满怀。对方是个酒鬼,已经喝的酩酊大醉,浑身上下都散着刺鼻的酒味,看其气色是常年沉溺于黄汤当中,身体早被酒给掏空了,被曹慎这么一撞便摔得个四脚朝天。
“对不起,真是对不起,我刚才没有看见你……”曹慎歉意连连,伸手想要将对方扶起来。
“老大,快过来帮忙啊!有人欺负我!我快被打死了!”那个酒鬼像癞皮狗般躺在地上,毫不理睬曹慎的赔礼道歉,一个劲地大呼小叫着。
周围的行人见有热闹可看,都纷纷地围拢了上来,将两人围在了中间。
曹慎自幼跟随花愈和尚学习,没有任何社会经验,遇到这种情况顿感手足无措。与人侃谈经史子集,抑或与人比武较量,又或医治疑难绝症,曹慎都可以轻松应对,可是却没办法对付眼前这样的赖皮狗。
就在这个时候,人群忽然被分开,五六个光着膀子,满是纹身的青年走了进来,每个手里都拎着啤酒瓶子。
这几个人观察了一下现场,立即将曹慎围了起来,前后左右围的死死的。其中一个剃着光头,脖子上纹着一只蝎子的男青年,胸口有几处长长的刀疤,显然是几个人的头头。
蝎子青年同样也是喝的醉醺醺的,伸脚踢了踢躺在地上的酒鬼,嘴里不干不净的骂道:“鹞子,,你鬼叫什么?到底生了什么事?别怕,有老子给你撑腰!”
那个叫做鹞子的酒鬼摇摇晃晃的爬起来,伸手将曹慎指给蝎子青年看:“老大,就是他欺负我,我原本走的好好地,他上来就把我给放倒了。”
蝎子青年一听就火冒三丈,大声骂道:“你有种啊!居然敢欺负老子的手下,是不是活腻歪了?还是在老子地盘来立棍?兄弟们上,给我狠狠地修理他!”
所谓“立棍”是一句北方黑话,大致意思是指到一个地盘上建立自己的威信和势力,具体手段通常都是通过暴力搞件大事出来,以震慑这个地盘上的所有人。曹慎不懂社会上的黑话,正在琢磨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几个混混同时挥动着手里的啤酒瓶,龇牙咧嘴地冲了过来。
不过是不小心撞到了人,该赔礼的也赔礼了,该道歉的也道歉了,对方仍然如此的不依不饶,这让曹慎委屈到了极限。眼见着蝎子青年手里的酒瓶迎面砸到,曹慎连忙一个侧身闪过,连忙说道:“君子动口不动手,咱们有话好说!”
“说你妈的了个逼!”蝎子青年见一击不中,顿时就起飙来,手中的酒瓶又向着曹慎迎头砸去。
这些混混根本没有经过任何辛苦的修炼,打架只讲究三个字“稳、准、狠”,并无技巧和套路可言,以曹慎的修为当然不会被他们砸中。但曹慎不想伤害到对方,否则只要轻轻一掌,就可以让几个人非残即伤了。
曹慎的身体宛如水中游鱼,又好像是穿花蝴蝶般,迅捷无比地在几个人之间穿梭着,几个回合下来,几个混混连曹慎的一根头也碰不到。
旁边围观的群众见多了普通的殴斗,虽然其中不乏令人热血的,却从没有见过这样有技术含量的,结果一时间居然忘记打电话报警,反而津津有味的继续观战。
又一次躲过了混混的攻击,曹慎眼见着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实在不想继续逗留下去了,于是双脚轻轻一点,身体宛若纸鸢般,轻若无物地从众人的头顶跃了过去。
眼见只有在电影电视剧中才能出现的场面,那几个混混先是目瞪口呆,紧接着纷纷揉了揉朦胧的醉眼,随后竟然不知死活地紧跟了上来。
曹慎露出的这一手激起了混混们的斗志,他们狂性大,务必要干掉这个来去如风的怪人。蝎子青年脚步踉跄地追上前来,嘴里骂骂咧咧:“的,你不要走!老子今天不砸死你,老子就是你媳妇下的!”
曹慎自幼失去了父母,所以才会跟随师父花愈和尚长大,最嫉恨的便是被辱及长辈。蝎子青年一而再再而三地出言不逊,终于将曹慎激怒了,曹慎将手里的油纸伞连连点动,几乎就是一眨眼间,几个混混几乎同时被点了,保持着各异的姿势站立在当场,双眼圆瞪,表情茫然,好像是一尊尊雕塑。
围观的群众本来就已经被曹慎的身手吸引,此时见到如此的场面,当场便被惊呆了,一个个瞠目结舌的站着。
过了许久,有人讷讷地说了一句:“这是表演吗?还是行为艺术?”
尽管这是第一次与人真刀真枪地对战,而且很轻易地获得了完胜,曹慎却没有丝毫兴奋之情。师父花愈虽然是个酒肉和尚,但是深谙佛理,并将其教导给了曹慎。所以对于曹慎来说,武学在更大程度上是一种强身健体的方法,而不是打架搏击的手段。
曹慎不知所措的愣怔了一会,回过神来后将油纸伞夹到腋下,正要准备离开,却听远处传来了警笛声,两辆猎豹警车急地行驶过来。
并不是所有的群众都只顾着看热闹,有一个老大爷拨通了报警电话,称这里出现大规模群殴。
警车停下来后钻出几个高大魁梧的警察,和现场的群众了解了一下情况,接着两个警察夹一个,连同曹慎以及那几个混混一起塞到了警车内。
警车在市区内飞地前行着,车厢内沉默无语,安静的连掉一根针都听得清清楚楚。曹慎游目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很注意的观察着这座大城市里的一切。
曹慎因为身正不怕影子斜,所以不觉警察有什么可怕的,但那几个混混的脸色可就是姹紫嫣红了,他们不是真正有身份的黑社会,更做不到遍吃黑白两道,没事的时候在街头充一下老大,敲诈一下过往路人还可以,可要是有真的落在了警察的手里,少不了要被严厉惩处。
更加重要的是,几个混混的道仍然被封着,浑身上下一点感觉都没有,他们拼命努力想要活动一下,结果累得满头大汗也无法动弹一下小指,为此差点当场就哭了出来。
这些警察也感到有些异样,往日想要平息殴斗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这一次却毫不费力的就将所有混混擒获,对方不但没有一点反抗和不服的表示,竟然像是可以被轻易操纵的傀儡。
曹慎所坐那辆警车副驾驶位置上的警察,从口袋里摸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点燃后吧嗒吧嗒地抽了几口,然后问曹慎:“老弟,瞧你好像不是本地人吧!身手不错啊!听围观群众说,只是随便挥动了几下雨伞,就让那几个混混动弹不了了,你这是什么招数啊?”
警察说罢又摸出一根香烟,伸手递给了曹慎,脸上微微有些疑惑的神色。
曹慎接过警察递过来的香烟,伸手指了指那几个如泥坯菩萨般呆坐不动的混混,解释道:“哦,是这样的,他们是被我点住了道,除非有我独门的解方法,否则四十八个小时内,他们一动也别想动。”
警察闻言,脸色骤然一变“点?”
曹慎很认真的点了点头,让人无法怀疑是在说谎或者吹牛:“是啊。”
这个警察曾在特种部队服役,转业后才当的警察,各类格斗擒拿的功夫早已炉火纯青。让他一个人对付这几个混混,自然是可以轻松获胜的,但是像曹慎这样点的功夫,他只有在武侠小说里才看到过,在现实生活里是闻所未闻的。
事实上,如果不是今天亲身经历了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