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了,大姐却仍不依不饶,正告我,在我带着弟弟捕杀青蛙的这几天,她受到的指责和压力是如此之大,好像即使将我就此赶出家门也抵不消她代我受的罪……
捕杀青蛙让我和弟弟都感觉到快乐,而大人们包括大姐在内,却站在青蛙一边,切深深地压制我,他们根本上就不知道是捕杀的过程让我们感觉到兴奋与快乐,虽然我捕杀青蛙不仅没有吃过它的肉,反而让我第一次尝到了饥饿难熬的滋味,但现在想起来,我依然感觉到快乐,告诉你们吧:捕青蛙有比吃它快乐得多的东西,吃那些别人捕来的青蛙一点味道也没有!我借题发挥,发出下的议论:在小姐姐身患癌症,生命即将逝去的时候,我和弟弟就一定要和母亲一样或差不多的悲痛才叫懂事?为小姐姐治病是母亲一个人或她的血亲们的责任?我们属于家庭还是社会?我是感觉到周围的大人们异样的眼光和表情,似乎带着一种不理解,无可奈何。捕杀青蛙现在想来是我带着弟弟做错了事,大人们(包括我和母亲去公社打电话遇到的张文书)表面上好像不闻不问,但那样子好像在劝说他们自己:算了吧,这俩个孩子够可怜的了,他们自个儿玩得高兴就随他们去吧。可是背后却都去严肃地找我那每天卖力做小工的,15岁左右的大姐谈话,压得她好像感觉到了她是破坏抓革命,促生产的坏人,在她责令我禁止捕蛙、折杆、丢叉、放蛙都无效的情况下,还有两天没有给我饭吃。当时我恨死她了,不过我现在能够感觉她当时承受了比我大得多的心理压力;也可想象一下青蛙和虫子的难处了;也理解公社、粮店叔叔阿姨的难处了;还知道了我的难处。
一个特定环境总有它的好处和难处,带有它突出的特点,旧社会有地主、现在又有了房主,一个群体压迫绑架另一个群体,称之为社会现象,社会的不平等、不公正;一个人压迫、绑架另一个人叫犯法;一群人杀另一群人叫政治,一个人杀另一个人叫犯罪,这就是社会的、人类的逻辑?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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