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读者,老实告诉你们,自从经过捕鱼人的教唆也好,启迪也好,引诱也罢,反正从那之后,我对青蛙有了我的认识,在我的思想中捕杀青蛙不再有百分之百的罪恶感了,不过我还是死守了,不到农田中去捕青蛙的戒律,哈哈!
我第一次**自主地,自发地“吃家饭屙家屎”可能要算是从带着弟弟捕杀青蛙拿回家开始。用现代的话说,可以称之为“我淘的第一桶金是捕青蛙?”或者叫“谋生从杀戮开始?”。难听死了!不考究了,我们写书吧,哈哈!
对了,我想说明一下与吃家饭屙家屎对应的吃家饭屙野屎的意思才好,就是中国人惯常思维中的言以明它理的一种表现形式,意思是说吃家里的饭却去帮别人家干活。反正中国人总用吃来说理说事,比如说看世界杯叫盛宴……因为今天是西班亚对葡萄牙的比赛,所以就这么联系了一下……
握我初步考证,在没有将动物分为害虫与益虫,进入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时候,捕杀青蛙可能也称之为一种劳动,而将捕到的青蛙归于劳动果实应该没有争议。不过蜻蜒是益虫还是害虫呢?没有研究过?反正我说不清……哈哈!
在我长到能将铁叉插在竹杆上,用纳鞋底的索子绑紧固定,并能带着弟弟刺杀它的时候,已经到了将它定义为益虫禁止捕杀的年代。
不过并没有谁因捕杀青蛙而被批判或批斗过,捕杀青蛙的行为半遮半掩似地,半公开的进行着,教育、教化是要假以时日的嘛,进化、进步、科学、文明是一个过程,封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