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森已经有两百多年没有当过海盗了,这漫长的岁月,他就在大海上这么飘着,为了永远活下去,按时准备小女孩献祭,并且靠这些玩家下海找宝贝满足自己的**。其实他很怀念最开始,那段惊险,却刺激的岁月。他早就觉得自己和行尸走肉没什么太大区别了,他不知道眼前这个顽强的少年是怎么活下来的,但是看他的样子一定是在大海上受尽了苦难,最后却没有被大海所击垮,这样的人,让他想起无数自己曾经的对手。
这个男人太孤独了,人就是这样,如果你的内心认为自己应该是一个乞丐,那么你做乞丐也是充实,而开心的,前提条件是你真的这么认为。如果你是一个富有的商人,可是你的内心却一直深信自己应该是一个运动员,那么你有再多的钱也会让自己觉得空虚和寂寞。
虽然海盗在大多数人的眼里是强盗,但这个在大海上出生的男人却以此为荣。现在,三百多岁的他虽然拥有了不死的能力,却也因为失去自己热爱的人生而感到无力。每次看向大海,他都会有一个疑问,“现在的我,还是我吗”?
“我应战。”张煜城很快就给了答复。
“好,我就知道你肯定会应战。输的人……要喂鲨鱼……哦,对了,现在海里或许也没有几条鲨鱼了吧。”布朗森有点低落的说到。
“您放心,今天海里鲨鱼多得是。”张煜城面不改色的说到。
“哦?你怎么知道?”
“我这双眼睛,能看到海底可视范围的一切。”说着,张煜城走到甲板的栏杆旁,看着大海继续说道:“现在,有无数的鲨鱼跟着这艘船呢。”说完,张煜城回头继续看向布朗森,布朗森看到这个少年的眼睛,在夜晚发出微红的光,那是一双鲜红的眼睛。
看到这一幕,布朗森笑道:“好,有意思,你听着,如果你赢了我,船上的宝贝就可以让你们完成任务。而且,即使没有这一战,你的朋友们也打算动我船上宝贝的主意了。”说完,布朗森看向叶犀等人。叶犀暗惊,“居然被发现了?”
“我怀念那段岁月,那时候,海盗和海盗之间,也会为了金银珠宝开火,你们想抢,那么就来吧!我的母亲告诉过我各种道理,不过现在我觉得,还是我原来的认知比较简单暴力,胜者才配又有一切。”说着,布朗森从一个手下的手里拿过了一把长刀。王聪看到这里大喊道:“老头,你能让我兄弟先穿件衣服吗?”
“哪来那么多事?拿着。”说着,布朗森丢给张煜城一把刀。继续说道:“我最开始在大海上的时候大家都是用刀和剑来决斗的,后来出现了大炮和枪,我一直觉得那东西是娘炮才用的。”
张煜城接过刀掂了掂笑道:“行,我出生的时候就是这么来的,现在此面目见人也没什么好丢人的,就这样吧。老家伙,拜您所赐,我这些天可没少受苦,我是不会手下留情的,你这活了几百岁的老怪物!”张煜城说完,就冲了上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