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意思是,这个家伙很强大,以致于足以在我们手下保护你?可是你知道吗?他已经前后被我杀死过两次了。”
刚说完却又想起来什么,又补充道:“哦,对了,我名叫拉碧斯,那边是我姐姐拉姿丽——话说,已经好久没有听到有人这么请问小姐你的名字是……”
“我名叫达伊思,是一个家。”既然两边的交流这么“友好”,那么面对拉碧斯的问题,达伊思也很有礼貌地回答道。
旁边的乐平知道这么回答对面的人造人肯定还是不得要领,不知道达伊思何许人也,于是又补充道:“她是布里夫博士的女儿,布尔玛的姐姐,常年在外星球,最近才刚回地球。”
“哦,布里夫博士的女儿……”17号果然有所反应,一边念叨着一边又打量了达伊思一会儿。很快,他的眉头又皱了起来,“不对啊,如果这位达伊思小姐你真是布尔玛姐姐,那你怎么这么年轻?毕竟按照资料来看,布尔玛小姐应该已经50岁了——难道,布里夫博士把自己的女儿改造成了人造人?”
达伊思的微笑终于开始变得不自然起来——再是怎么样貌年轻,心态年轻,也无法否定一个事实,那就是她已经在地球上……在这个宇宙中存在六十多年了。
而年龄对于一个女人,特别是一个漂亮女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不用多说了吧。
但是她的这种不自然的微笑看在两个人造人眼里,就变成了“被人说中隐私后的尴尬”,所以……胶囊公司真的在开发人造人技术?
(实际上人造人的认知并没有错,只不过两边对“隐私”的理解不同,人造人认为隐私是“胶囊公司在开发人造人技术”,而达伊思则认为是“年龄”)
作为现在世界上的最强者——而且还是两个最强者——他们本来不在意可能存在的对手怎么想,怎么做。反正无论他们怎么做,能做到孙悟空那种程度也就到头了,而孙悟空也不过是手下败将而已。
可是如果对手也开始开发人造人技术,这就是实实在在的威胁了。胶囊公司的技术,绝对不亚于格罗博士,格罗博士能够做出来的东西,胶囊公司也绝对做得出来。然后,想想当初两人联手对战16号,还差点输掉的事吧……
“不是说布里夫博士从来不进行这些‘邪恶的研究’么?”17号冷笑起来,“怎么?现在也不管那么多了?”
“拉碧斯,你好像理解错了什么,”乐平发现人造人的反应有些不对,上前一步,把达伊思护在身后——尽管他知道在人造人面前,这种保护其实毫无意义,“布里夫博士早已经去世,而他也确实没有进行过生化研究——倒是布尔玛曾经展开过这方面的研究,不过最后并没有取得什么成绩。达伊思姐姐之所以显得年轻,是因为宇宙人的关系——她有很多外星朋友的。”
“布尔玛?”17号愣了一下,“就是你那个女朋友,她也是科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