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南圻王” (二)(2/2)
作者:卓牧闲
及各工业村周边的“卫星村”发展,对农村情况了若指掌,堪称农村问题专家。
他喝完最后一口牛奶,如数家珍地介绍道:“美国方面同西贡1955年一起制定的减租和固定佃期方案太理想化,试图通过由地主代表和佃农代表构成的特别委员会来执行土地改革,希望借此在农村地区建立一套同日本和台湾差不多的民主自治政体。
7年过去了,结果表明这些努力基本上已失败。
究其原因有好几个,一是委员会成员不经常碰头,没有专职人员,严重缺乏执行力;二是在广大农村,地主与佃农的关系,不可能有公允的协调。政府要求地租不得超过收成的25%,可租给谁、租不租,最终要由地主说了算。”
佃户属于弱势群体,就像后世天朝的《劳动法》一样,在强势的老板面前,哪个职员敢主张自己的权力?
李为民想了想,又问道:“不是有公田吗,《土地转移法》施行之后,政府从法国地主和本地大地主手里赎买了许多。现在的地主谁能拥有超过100公顷的土地?”
有“越华文艺研究会”统筹管理,南部侬人安置点、鹦鹉角地区和祯沙地区的安置点的农民同胞不存在这些问题,天主教村庄享受特权、各工业村周边的“卫星村”农民有工投公司照应,同样不存在这些问题。
他极少深入其它农村。对情况不了解很正常。
顾长庚苦笑着解释道:“在土地赎买这一环节上,政府存在太多问题。每公顷耕地市价大概在6000至7000皮阿斯特左右,工业村征地每公顷达到8000。政府确实是按照市价赎买的,不过赎买款并没有按照正常交易支付。
在实际交易中,政府赎买仅给10%现款。其余的90%则给年利3%的投资票,计划12年内付清。地主显然不会同意,真正落实的很少。并且这项法律不适用于公田,也就是说中部至少有44万公顷土地不在改革之内。”
孙宁裕在国家乡村干部工作队干过,对农村情况比较了解。
看着老板一脸不解的样子,低声补充道:“公田就是祭祖用田,包括部分坟地,一般为山地,不适合种植水稻,全村人共有。由各家轮流耕种,收成用于祭祖开销。《土地转移法》规定每个人不得持有超过100公顷稻田,但在这个基础上,可以轮耕15公顷祭祖用田。但由于祭祖用田的特殊性,一般情况下很难将田切割。”
天大地大,祖宗最大。
吴廷琰的“战略村计划”之所以搞得天怒人怨,与强迫农民远离祖坟有很大关系。想到全南越祭祖用田不会少于几十万公顷,李为民意识到推行土地改革有多难,因为涉及到传统,土地性质特殊。根本没法分。
“顾先生,特别经济技术使团请国先生、费舍教授和你参加这个会议,是不是有什么更的方案?”
“他们有一套方案,不过能否施行最终取决于你。”
“我?”
“嗯。”
顾长庚从包里抽出一份文件。似笑非笑地确认道:“过去7年的实践证明,特别委员会根本无法发挥作用,农民根本无法与地主平等对话,根本无法保障其合法权利。美国方面希望工投公司能拿出一笔资金,美援管理团再提供一部分对应资金,成立一个专门的土地管理机构。
由土地管理机构从地主手里赎买土地。租给或以分期付款形势转售给农民,真正实现耕者有其田,进而实现农村政治稳定的最终目标。如果你没有意见,并能拿出这笔巨款,他们打算把每人最高持有100公顷稻田的标准,直接降到50%公顷。”
孙宁裕不无兴奋地说:“董事长,国先生和东先生认为我们应该承担起这个义务,不管多困难都要挤出这笔资金,实在不行可以向银行贷款或再发售一亿美元工投债券。”
工投公司出钱最多,未来的土地管理机构当然要由“工投系”说了算。而这个土地管理机构一成立,就意味着彻底架空政府在农村的行政机构。
李为民岂能不知道这对“工投系”是多么好的一个机会,不禁笑问道:“钱先生是怎么看的?”
想真正控制下六省,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
顾长庚嘿嘿笑道:“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老钱坚决支持,甚至打算开办一个我们自己的乡村干部培训班,组建我们自己的乡村干部工作队。”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李大小姐在美国日进斗金,李大老板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钱,一锤定音地说道:“行,就这么干!孙秘书,帮我联系国先生,请他在会上多强调困难,要让那些省长、县长和地主、佃农代表,以及采访会议的媒体记者知道,接这个烂摊子我们是很不情愿的。”(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