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在路上,潇洒哥是变态(2/2)
作者:哥是潇洒哥
,并且身体条件厉害的话,那真的太简单了。”
说到这里,他见后座上的张韶晗和吴一芬都点了点头,人家毕竟是专业的音乐界人士,而音乐界和舞蹈界简直就是孪生的关系,没有音乐就没有舞蹈,而音乐想要表现得更好,那么也离不开舞蹈的视觉效果。
所以,以她们的见识,稍稍回想了一下就承认了某人的解释确实很对,他的舞蹈水平确实不像表演的那么高明。
这就像一个2.3米的巨人和一个1.5米的矮子打篮球,人家往篮下一站,你进去都难,而巨人只要一高举手,矮子只能哭着喊“我要打球啊”了。这就是鲜明的对比啊!
而对此最羡慕的无疑是张韶晗了,因为她从小就发育得不是太好,心脏也隐隐的有些遗传的毛病,别说跳街舞了,就算爬个几层楼都觉得心脏有些难受。
潇洒哥并不知道张美眉有心脏问题,他接着说道:“所以,机械舞和街舞其实就是身体素质好的人才玩得转的东西,而我呢因为一直在练习武术,身体素质恰恰还真不错……并且,魔术讲究手法迅速,也就是手快并且熟练。而这一点我也算具备。当然,要是真的玩的更加精彩的话,其实还是要多加练习才行。”
说到这里,潇洒哥就已经算是解释清楚自己的舞蹈和魔术能力的事情了,接着他才道:“至于吉他的水平问题,这个怎么说呢?应该是我比较用心吧!”
不等吴一芬询问这个说法的含义,某人就继续说道:“这么说吧,很多男孩子都梦想着自己成为一个吉他高手,然后遇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的话,那就可以用自弹自唱的方式向她表白了……”
“哦,是这样子啊?”
吴一芬拖着长音瞟了一眼神色再次有些起伏的张韶晗,然后含笑说道:“那么小唐你这么用心的学习吉他,一共练习了多久呢?对了还有,你的模仿能力究竟是怎么锻炼出来的呢?”
潇洒哥从后视镜里看了一下满脸笑容的吴一芬,接着又偷瞄了一眼正在低着头但是可爱的耳朵却在微微颤动,实际上很关注自己的张韶晗。这才笑着回应道:“我刚刚说了,人呢真的要讲究天赋,而体现在我的身上最明显的一点就是乐器的学习能力了。”
关于这个话题,其实某人早在学会了吉他和钢琴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借口了,那就是,天赋问题。
“也许你们不会相信,我学习吉他其实就这几天的时间而已,而且还是对着书本自学的。这一点无论是我以前的同学还是家人,所有的人都知道。”潇洒哥用一副“我是天才”的得意的语气继续编撰着谎言:“我真的很有音乐的天分,因为在高考之前,我甚至连简谱都不认识,但是就在我拿到买到的《基础音乐入门》和《吉他初学者入门》这两本书之后,我不敢相信的发现,我一旦真的用心去学习了,进步的速度简直就是匪夷所思……”
某个再也不会变得纯洁的骚年,他一旦进入了谎言状态,立刻就变了模样,他根本没有顾忌车上的三个旁听者越张越大的嘴巴,直接继续说道:“我只用了半天时间就学会了跟着简谱唱歌,然后就是五线谱,这个稍微难了点,花了一天的时间“才”学会,前后用了两天多才变得熟练起来。”
如果潇洒哥这个时候停住不再继续说,那么他肯定会被心中激荡的吴一芬大呼天才。
会被美眸越来越亮的张韶晗惊叹“你真的太厉害了”。
会被张着嘴巴勉强还分心开着车的高严大呼:牛b。
但是,潇洒哥没有见好就收,他继续激动的说道:“至于吉他就比较简单了,我一学会了简谱就开始学着弹奏吉他,然后居然不到一个小时就熟练了木吉他的弹奏方式和指法,接着我就想了,要是我能不看吉他谱就能弹奏出,我所有会唱的歌曲那该多好啊?”
“那你就这么继续练习,然后很快就学会了?”吴一芬、张韶晗还有高严都异口同声的大喊起来。
“开玩笑,哪有那么快的?”潇洒哥一本正经的摇了摇头,然后很郁闷的说道:“我一共花了三天时间才做到这种程度……”
“你就是一个变态,真正的变态~”车上的另外三个人再也压抑不住自己的“愤怒”了,几乎不约而同、异口同声的大叫了起来。